(原標題:臺當局突然“變臉”)

因中國臺灣藝人歐陽娜娜在央視國慶晚會合唱《我的祖國》,臺灣陸委會、臺灣文化部門相繼威脅稱“將依法查處”,島內媒體更是傳出“歐陽娜娜可能會被罰50萬新臺幣”。據臺媒報道,臺“文化部長”李永得12日卻“澄清”稱,“文化部”從未說要罰50萬元新臺幣。對於民進黨當局的“變臉”,島內網友諷刺稱:“其實是發現沒有合適的法條吧”。

(臺媒報道截圖)

據臺灣“中央社”12日報道,臺“文化部長”李永得當天上午前往臺“立法院”做報告。會前,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澄清”稱,“‘文化部’從來沒有說可能會罰50萬這件事情。”

李永得(資料圖)

報道還稱,但當談及“歐陽娜娜究竟有違反哪一條規定”時,李永得卻模棱兩可的回答稱,“‘文化部’會跟陸委會密切磋商。”

歐陽娜娜唱《我的祖國》 (資料圖)

李永得的“變臉”也引起島內網友嘲諷。

有網友就表示,“其實是發現沒有合適的法條,或是怕殺到‘自己人’吧!”↓

還有網友諷道:“‘尚書大人’真厲害,風一吹就兩邊倒。”↓

有網民則稱民進黨當局說法充滿了矛盾。還有人質問道:“所以之前臺媒報道的都是假新聞咯。到底是媒體說謊,還是政府說謊?根本兩者都不可信任。”↓

自央視公佈了國慶特別節目的表演者名單後,臺灣陸委會公開將臺灣藝人蔘演說成“幫助大陸對臺進行統戰宣傳”,還揚言要按照所謂“兩岸條例”,對錶演者歐陽娜娜、張韶涵處以最高50萬元新臺幣的罰款。臺灣文化部門隨後也威脅稱,若陸委會認定相關行爲涉及文化部門的主管事項,文化部門也會配合依法處置。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對此表示,每逢中華兒女的重大節日,我們都會同臺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共同歡慶。臺灣藝人來大陸發展,參加兩岸影視交流活動,與大陸歌手同臺演出,觀衆們喜愛,我們也積極支持。民進黨當局動輒對與大陸交往的臺灣民衆進行威脅恐嚇,只能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來源:環球網

康瑞鑫 本文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康瑞鑫_NB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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