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吳江七都交警中隊民警夜查時,發現駕駛人張某滿身酒氣。然而,張某拒絕接受檢查,並高呼“我是網紅”。後經檢測,張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1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杭州網紅Sara遛狗不牽繩並將孕婦毆打至先兆早產、桂林女網紅進飛機駕駛艙喝茶、演員賈青在公路中央拍照並上傳微博……近年來,一些 “網紅”隨着粉絲增多,虛榮心開始極度膨脹,自認爲非常人能比,有諸多“特權”,屢屢做出突破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的行爲,給粉絲特別是青少年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網紅”作爲公衆人物,粉絲越多,社會責任就越大,越要加強自律,嚴格規範自己的言行舉止,積極引導粉絲向上向善、遵紀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網紅,誰都沒有特權。如果自認爲網紅就可以胡作非爲,那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輿論的譴責。

孟亞生/文 勾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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