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款保險基金由誰管理?

《存款保險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5年2月17日發佈,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國務院批覆,存款保險基金在人民銀行設立專戶,管理工作由人民銀行承擔。

(二)什麼是存款保險?

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障存款人權益。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自從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以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沒有再發生擠兌事件。

(三)加入存款保險的機構有哪些?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我國的存款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民營銀行、外資法人銀行等。

(四)存款人需要交納保費嗎?

不需要。存款保險作爲國家金融安全網的一部分,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機構按規定交納的保費。收取保費的主要目的是爲了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促使銀行審慎經營和健康發展。

(五)存款保險保什麼?

存款保險覆蓋境內所有存款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人民市和外幣存款,既包括個人、也包括企業等單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六)假如銀行經營出現問題,由誰兌付存款?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假如銀行經營出現問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於規定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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