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對於出嫁的女人來說,孃家就是避風港,遇到夫妻鬧彆扭,婆媳矛盾,姑嫂吵架等與婆家人有關的棘手難題,總習慣在孃家人面前訴苦,以期得到幫助和保護。

但是每個人的婚姻幸福與否,完全在於自己經營,倘若女人動輒拿婚姻的不幸福去打擾父母,非但解決不了問題,還會給老人徒增牽掛。特別在孃家有嫂子或者弟媳的情況下,大姑姐小姑子更要注意界限感,避免由於過度打擾,而給孃家內部造成不和諧。

人一旦心太軟,便會臉皮薄,從而不好意思對別人說不。有些女人拿大姑姐小姑子當親姐妹看待,可並不是所有的真心實意都能換來對方的感動,有可能會讓對方覺得她好說話,從而當作軟柿子拿捏。

02

陶慧就遇到這樣一個大姑姐,她自從與老公確定戀愛關係後,便自認爲是婆家的一份子,孝順公婆,尊敬大姑姐,用好兒媳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但是沒想到到頭來,卻受到大姑姐愚弄,一怒之下她決定勇敢對抗。

陶慧與老公是相親認識,兩人未婚先孕,婚事辦得匆忙。婆家只有一套老小區的自住房,於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爲小兩口購買了一套婚房,擔心新裝修的房子對胎兒不好,陶慧便暫時住在公婆家裏。

其實陶慧內心裏,是不願意與公婆同住。雖然公婆人挺好,可畢竟彼此之間的生活習慣不同,比如說公婆每天早睡早起,陶慧卻是個夜貓子,公婆心疼電費,只要看見兒子屋裏亮着燈,便敲門催促他們休息。

一想到公婆節儉一生,陶慧就只能去遷就,除了每月上交2000塊錢生活費,她還主動承擔煤氣水電費。陶慧覺得幾個月的時間忍一忍就好了,等到寶寶出生,他們便搬回自己小家去住。

03

陶慧有個大姑姐,沒有工作全職帶娃,隔三差五回孃家哭訴。剛開始陶慧挺同情大姑姐,以爲她真受到婆家人欺負,後來經過觀察和了解,才知道大姑姐是個無理攪三分的女人,常與婆婆和妯娌爲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

在陶慧坐月子期間,大姑姐的丈夫忍受不了她的潑婦行爲,兩人離婚了,大姑姐帶着孩子投奔孃家。公婆兩室一廳的房子,住不下這麼多人,這時婆婆求情,說女兒剛離婚挺可憐,請兒媳將空着的新房暫借給娘倆住幾天,等女兒心情好些就搬走。

婆婆親自開口了,陶慧自然不好意思拒絕。誰知請神容易送神難,大姑姐住進新房後,絲毫沒有搬走的意思,還賣慘說天下之大,沒有她們娘倆的容身之地。公婆和老公聽了滿腹心酸,於是又與陶慧請求,將大姑姐和孩子的戶口落在那套房子名下,以方便孩子上學。

本來陶慧打算自己一家三口搬回去住,可兒子身體孱弱非常難帶,她一個人照顧不來。公婆是過來人,有帶孩子經驗,加上老公再三唸叨“家有一老猶如一寶”的好處,陶慧只得向現實屈服,同意繼續與公婆同住,這樣大姑姐娘倆也就順理成章留在新房。

04

按照市場價,陶慧那套新房每年能有3萬多租金收入,以爲大姑姐能多少給點意思,畢竟她離婚時不僅分到40多萬家產,前夫還每月支付孩子2000塊錢撫養費。然而大姑姐裝傻充愣,隻字不提,最多給侄子買點零食,老公也向着姐姐,說都是一家人,談錢太生分。

最令陶慧心寒的,大姑姐不但不感激她的善良,還時常拿話擠兌弟媳,認爲弟弟纔是一家之主,只要他點頭,弟媳沒資格提反對意見,父母更沒必要因爲自己借住,在弟媳面前小心翼翼賠笑臉。

大姑姐非常摳門,錢存在銀行漲利息,每當手頭緊就找父母借錢週轉。公婆退休工資不高,平時都是從牙齒縫省錢,但那畢竟是自己的孩子,他們見不得女兒過得悲涼,總是有求必應,而那些錢大姑姐從來都是有借無還。

原以爲大姑姐得了好處,能多照顧點老人。然而有次婆婆住院,大姑姐非但不肯陪護,還與陶慧吵架,說老人是給她家帶孩子累病的,醫藥費營養費和陪護理應全由陶慧夫妻倆承擔。

05

新房免費給大姑姐住6年 ,卻換來她的中傷,陶慧被激怒,告知公婆打算收回房子。沒想到大姑姐聽到風聲,隔天帶着20萬來找陶慧,說這個房子她買了,從今往後她與孃家人橋歸橋路歸路。

陶慧這套學區房如今很搶手,少說也值70萬,可大姑姐居然好意思開價不及三分之一,還說自己離婚帶孩子可憐,給她一個親情價。大姑姐說得理直氣壯,連公婆都覺得她過分了,沒再像以往一樣求陶慧別與女兒計較。

陶慧意識到再耗下去恐怕更難收場,她決定做一回惡人,果斷下逐客令。最終大姑姐搬走了,臨走氣呼呼地說孃家人絕情,弟媳不是好東西。陶慧聽了淡然一笑,孰是孰非,公婆和老公心裏自有判斷。

在婚姻中,對於另一半的原生家庭,我們既要顧全大局,維護好關係,也要亮出底線,不卑不亢去相處。雖說喫虧是福,可是倘若一味地充當老好人,眼睜睜看着被人算計卻不好意思吭聲,那麼最終你的尊嚴將被對方踩在地下摩擦。

所以說,與人交往,但凡牽涉到利益錢財,態度該強硬的時候必須強硬,優柔寡斷只會讓自己陷入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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