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百億市值公司董事長離婚,前妻分走15.6億身家,“校友”助鞏固控制權

記者 | 趙陽戈

月有圓缺,人有離合。信捷電氣(603416.SH)實控人、董事長的離婚,直接導致其持有的12%股權,劃轉了出去,按照市值計算約爲15.6億元。那麼,降低的持股比例,未來是否會給實控人的控制地位帶來麻煩呢?拭目以待。

市值15.6億

10月14日晚信捷電氣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了實控人、董事長李新的通知,根據李新與劉婷莉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李新應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686.72萬股股份分割過戶至劉婷莉名下,自過戶之日起上述股份歸劉婷莉所有。過戶完成後,李新對劉婷莉持有的1686.72萬股公司的股份具有優先受讓權。

資料顯示,信捷電氣2016年12月21日上市,主營工業自動化控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近年來保持着較高的增長態勢,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8357.34萬元、59038.02萬元、64964.16萬元、49681.27萬元,收入同比增長率分別爲36.81%、22.09%、10.04%、62.53%;錄得淨利潤分別爲12380.9萬元、14863萬元、16345.23萬元、14318.94萬元,淨利潤增長率分別爲23.57%、20.05%、9.97%、99.06%。

信捷電氣的李新在變動後,持股數量變更爲3246.796萬股,佔總股本的23.1%,分給劉婷莉的1686.72萬股,也能佔到信捷電氣總股本的12%。按照92.5元的現價來計算,市值爲15.6億元。劉婷莉並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處任職,未參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當然,鑑於李新持有的公司股份均爲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劉婷莉承諾就其本次取得的信捷電氣股份,將繼續履行李新作出的股份鎖定、減持等承諾。

拉攏校友

同時,爲了促進公司的穩定以及長遠發展,避免李新因爲股份分割對公司控制權的影響,李新還與公司股東過志強簽署了《表決權委託協議》。過志強持有公司股份255.26萬股,佔公司股本總額的1.82%,過志強將其持有公司255.26萬股股份,佔公司股本總額1.82%所對應的全部表決權委託給受託方李新行使。這樣一來,李新雖直接持股爲3246.796萬股,佔總股本的23.1%,但卻手握24.92%的表決權。委託的有效期爲3年。

資料顯示,李新和過志強曾同爲江南大學就讀,年齡也相仿,屬校友。從公開信息可見,過志強此前持股還更高,其持股在獲得解禁之後,曾有過減持行爲,在最近的7月、8月中,也均有減持記錄。李新借用過志強持股也情理之中,因爲在上市之前,過志強的持股就是授於李新轉讓。

從最新的名單來看,李新的持股陡然下降之後,使得第二大股東與之更爲接近。信捷電氣的二股東爲鄒駿宇,曾與李新共同創立信捷電氣,截至2020年6月底其持股數爲2910.46萬股,佔總股本的20.71%。不過據10月10日的公告披露,鄒駿宇曾在四五月間也有減持行爲,減持比例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