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分手費價值15億元!A股再現“天價離婚案”,董事長交出34%持股,老同學“幫忙”鞏固控制權

夫妻二人勞燕分飛並不稀奇,但資本市場上的大佬們鬧一次離婚,可能涉及上市公司股份分割。

昨晚,A股又現一起“天價離婚案”,直接導致信捷電氣(603416,SH)實控人、董事長持有的12%股權劃轉了出去,按最新市值計算約爲15億元。

分走15億市值股票

10月14日晚間,信捷電氣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新的持股權益發生了變化。其中,因爲與妻子離婚的緣故,李新部分所持股份被分走。

據公告,根據李新與劉婷莉簽署《自願離婚協議書》,李新應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686.72萬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2%)分割過戶至劉婷莉名下,自過戶之日起上述股份歸劉婷莉所有。

李新目前爲信捷電氣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並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截至6月30日,李新持有信捷電氣股票4933.52萬股,持股比例爲35.10%。這次分走的股份約佔其持股總數的34%。

對於劉婷莉來說,離婚分割的信捷電氣股票可謂價值不菲。截至15日午間收盤,信捷電氣股價下跌0.81%至91.75元,1686.72萬股股票市值約15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過戶完成後,李新對劉婷莉持有的1686.72萬股公司的股份具有優先受讓權。

在權益變動書中,劉婷莉表示無在未來12個月內減持信捷電氣的計劃,也無增持計劃。

關於劉婷莉的公開資料較少。據權益變動書透露,劉婷莉出生於1970年,曾就職於信捷電氣,現爲自由職業者。信捷電氣招股書介紹,劉婷莉控股無錫萊克絲纖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克絲纖維),萊克絲纖維主營高強度複合纖維、紡織機械零配件業務。

啓信寶顯示,萊克絲纖維註冊資本爲200萬元,劉婷莉認繳出資額爲154萬元。公司規模相對較小。

而對於李新而言,占上市公司總股本12%的股份被分割,將使得其持股比例大幅下降至23.1%,控制地位下降。截至6月30日,信捷電氣第二大股東鄒駿宇持有公司股票2910.46萬股,持股比例爲20.71%。其與李新之間的持股比例差距已經不足5%。

鄒駿宇目前爲信捷電氣董事、副總經理。信捷電氣招股書顯示,鄒駿宇畢業於復旦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軟件專業,2003年入股無錫市信捷科技電子有限公司(由李新2000年創立,後註銷),2008年與李新共同創立信捷電氣。在信捷電氣創立時,李新和鄒駿宇分別出資55萬元、45萬元,持股比例分別爲55%、45%。

“老同學”助力鞏固控制地位

從經歷上看,李新和鄒駿宇相識很多年,也是共同奮鬥的創業夥伴。同時,近年來信捷電氣身上也未出現過股權爭鬥的消息。此外,信捷電氣10月10日曾公告披露稱,因個人資金需求,鄒駿宇擬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期間內,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140.56萬股(含)佔公司總股本的1%。但值得一提的是,李新似乎還是對其控制權的削弱有些擔憂。

據信捷電氣10月14日晚同步公告稱,李新與公司股東過志強簽署了《表決權委託協議》。過志強目前持有信捷電氣股份255.26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82%。過志強將這255.26萬股股份對應的全部表決權委託給了李新行使。協議的委託期爲李新根據《自願離婚協議書》完成股份分割過戶之日起,有效期爲三年。

對於簽署上述委託協議的原因,信捷電氣公告直言是爲了“避免李新因爲股份分割對公司控制權的影響”。上市公司表示,協議簽署後,李新將實際控制公司24.92%股份對應的表決權,李新仍爲公司單一表決權比例最大的股東,仍爲公司實際控制人。

在權益變動書中,李新公開宣稱,截至目前無在未來36個月內減持信捷電氣的計劃,也無增持計劃。

上市公司認爲,協議的簽訂有利於公司保持現有控制權的穩定,避免公司因爲股份分割導致的管理以及控制風險,有利於維護公司管理層以及經營結構的穩定性,確保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簡歷信息顯示,過志強與李新年齡相近,二人均畢業於江南大學。李新於1970年出生,畢業於江南大學電子系。過志強於1969年出生,畢業於江南大學工業電氣自動化專業,2010年12月起在信捷電氣負責銷售管理工作,目前擔任信捷電氣副總經理。

信捷電氣總部位於無錫,主要從事工業自動化控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7月以來,信捷電氣股價連續上漲,至今累計漲幅超過124%(前復權)。年初其股價尚不到30元,今年以來累計漲幅高達219%。

記者|曾劍

責任編輯:武曉東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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