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运城频道讯根据运城市委、市政府促消费工作部署安排,按照《运城市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10月15日上午10时,市商务局继续发放电子消费券。此次新增电影、景区、大额零售电子消费券。

据了解,从10月1日起,运城市商务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发放电子消费券。首轮发券日期为10月1日,每周一轮,活动分8轮进行,历时56天。各轮发券时间均为每周四上午10时,分住宿餐饮消费券、零售通用消费券、成品油消费券。10月15日上午10时发放电子消费券属于此次发放的第3轮,在原有消费券基础上新增了电影、景区、大额零售电子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依旧通过“云闪付”App进行发放核销。手机下载“云闪付”App,点击“卡管理”绑定银行卡并注册,进入首页“奖励中心”点击“电子消费券”输入验证码后,即可领取电子消费券。如需查看消费券,依次点击“我的”“奖励”“我的票券”即可查看。在领取电子消费券下拉菜单中,显示所有参与商户名单。(记者 孙 雄)

编辑:闫璐

责任编辑:李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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