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强化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中至司法所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及个性特点,多举措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工作。

一、分类管理,特殊保护

在日常监管中,做到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分开进行,对其采取个别教育学习、单独谈话等矫正措施,重点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情况。坚持分类管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在入矫宣告、解除宣告、奖惩训诫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保护其隐私。

二、因人施矫,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案。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工作人员定期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并根据成长变化所需,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措施,确保了矫正方案发挥效力。

三、思想矫正,教育为主

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以教育感化为主,定期谈心了解其学习、生活近况,劝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远离不良朋友,提高其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以便更好的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四、定期走访,注重家庭教育

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进行一对一走访谈话,及时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及思想动态等情况,督促家长要切实履行法定的监护义务,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和行为,对不良行为要及时预防和教育引导,并及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

五、学习传统文化,提升社区矫正效果

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易于感化的特点,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引入日常教育矫正过程中,每月组织他们深入学习《弟子规》、《了凡四训》等传统文化课程,从源头上治疗心灵缺陷,缓解负面情绪和消极心态,提升道德水平,从而促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提高矫正质量。

来源:莲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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