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目标

(1)根据《中国教育改革的发展纲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2)通过编制本次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布局合理、建设达标、发展均衡、群众满意”的规划目标。

(3)通过科学预测学位规模,完善幼儿园空间布局,调整办学供应结构,加强教育设施管理,构建与漳州市中心城区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满足漳州市中心城区中长期教育发展需求。

至 2025 年,公办性质幼儿园幼儿就读比例超过 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5%;形成以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办学格局。至 2030年,全面推进普及学前儿童教育,3-6 岁儿童的学前教育全面普及。

(4)到 2025 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指导思想

(1)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漳州市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律和特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努力实现学前教育均等化。

(2) 明确幼儿园建设工作发展目标,加强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系统解决漳州市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 因地制宜,通过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标准化设计、挖掘存量用地,依靠科技进步,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现代化幼儿园。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主要为《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包括芗城区、龙文区、圆山新城及台商投资区。

四、布局原则

(1) 合理布局

幼儿园的服务范围宜在 300 米左右平衡分布,原则上不超过 500 米。

(2) 适度超前

幼儿园布局应适度超前,留有发展空间,不断完善功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防止新的不合理布局出现,造成二次搬迁或扩建。

(3)因区制宜

根据建成区和待建区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规划措施。老城区采取优化调整、改扩建等措施,新建幼儿园结合地块改造更新配建等方式为主。新建区域及待建区幼儿园建设根据区域需求情况,按幼儿园规划建设标准合理布置预留用地。

(4) 刚性与弹性结合,近远期结合

老城区及部分新建区域学位缺口大且存量用地少,应充分挖掘存量用地建设或配建幼儿园,纳入近期开发建设计划并对位置、规模等进行刚性控制;待建区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合理的范围内位置微调,但总学位数不应减少。

(5) 先建后撤,示范引导

通过规划新建符合标准的幼儿园,不断提高普惠公办比例,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引导现有低标准幼儿园退出。

(6) 合理引导,提升改善

改善现状保留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硬件条件,优化内部环境与布局。

五、分区规划

规划至远期漳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共规划幼儿园 390 所,其中芗城区 148 所,龙文区 91所,圆山新城 53 所,台商投资区 98 所。本次规划幼儿园保留 110 所,已批未办学 84 所,规划新增 196 所。规划班级数共 4078 班,规划幼儿园学位 12.2 万个。

芗城区共规划幼儿园 148 所,其中保留幼儿园 61 所,已批未办学 26 所,规划新增 61 所。

龙文区共规划幼儿园 91 所,其中保留幼儿园 27 所,已批未办学 26 所,规划新增 38 所。

圆山新城共规划幼儿园 53 所,其中保留幼儿园 2 所,已批未办学 9 所,规划新增 42 所。

台商投资区共规划幼儿园 98 所,其中保留幼儿园 20 所,已批未办学 23 所,规划新增 55所。

六、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近期至 2025 年,漳州市中心城区新增幼儿园 110 所,其中新建 91所、续建 19 所;改善提升幼儿园 33 所。

附图:

来源: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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