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不是對類型小說做出定義,關於對類型小說的定義,網上有可以查。這裏的類型小說一般指懸疑破案幻想類的小說。

其實現在不只是網絡小說,就是傳統小說,很多也都往類型小說上面靠,比如雙雪濤的《平原上的摩西》,是用破案懸疑手法來講東北下崗潮故事,他的小說很大一部分不是破案,就是奇幻,後來的《刺殺小說家》,好像是一部奇幻小說。

須一瓜的《太陽黑子》好像也是一部破案小說,後來改編成《烈日灼心》。現在的《人民文學》等雜誌上,也都刊登了一部分科幻和幻想小說,以及武俠小說(徐浩峯的小說)

最近紫金陳的小說,大部分都被改編成網劇,比如《沉默的真相》《隱祕的角落》等等,都是用破案懸疑手法講故事。

類型小說因爲本身帶有“市場屬性”,屬於“好看小說”,內容追求新奇,而不是文本創新。這些小說不追求創作手法的創新,而是以“新奇特”來吸引讀者,所以很受市場歡迎。

從寫作層面來說,類型小說,其實比一般的傳統小說要好寫。類型小說矛盾衝突明顯,不像傳統小說追求內在矛盾。你寫破案小說,相對於傳統小說來說,就非常好寫。一個是破案小說寫“起承轉合”比較好寫,二是矛盾衝突大,大家喜歡看,也比較容易明白表達什麼。

你寫《百年孤獨》這種看不到人物情節明顯衝突的小說,需要寫作功底深厚,從創作技巧的層面來創新。

有明顯衝突的小說是比較好寫的,因爲這種小說比較容易把控“起承轉合”,哪裏是開始,哪裏需要有轉折,哪裏需要給讀者帶來“超預期”,哪裏需要收尾,不但作者自己容易把控,就連讀者也看得明白。

但不是所有的題材,都可以用破案懸疑來寫。比如你寫《人間失格》這種小說,很難用破案手法來寫。比如校園欺凌,也很難用破案來寫。當然了,這些小說都可以用破案的形式來寫,但是寫出來很難挖掘人物的內心,只是成爲一部單純的破案小說,無法深入探討社會問題。

寫作不單純是爲了揭露什麼社會黑暗,而是爲了能夠揭示新的社會矛盾。有些時候,我們需要思考我們到底爲什麼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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