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讓生活更美好|關於《民法典》,你知道多少?
來源:美麗巴中
2020年5月28日
新中國歷史上首部民法典問世
民法典堪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哪些內容會影響我們的生活呢
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民法典編撰歷程
從2014年10月,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編纂民法典,到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的編纂工作一共持續了5年多。
》》編纂思路
第一步:出臺民法總則。
第二步:完成各個分編的編纂工作,把它們合起來,編纂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編纂時間點
》》2014年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民法典編纂啓動。
》》2016年
6月、10月、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3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
》》2017年
3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完成了民法典編纂工作的第一步。
》》2018年
8月,民法典編纂邁出第二步,各分編草案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2019年
12月,“完整版”中國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
》》2020年
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2.民法典主要內容
民法典草案共7編、84章、1260條,各編依次爲總編則、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和附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下面讓我們看看民法典的七個“亮點”吧。
》》見義勇爲免責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爲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小區共有場所收入歸業主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禁止高利放貸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爲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爲沒有利息。
》》保護個人信息
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界定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增加遺囑形式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3.民法典,讓生活更美好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
社會秩序的建立,人民權利的保障,都有賴於對基本民事法律關係的調整和規範。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進一步明確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權利,買賣、交易等才能順利進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等相繼出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日趨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較爲完善,爲什麼還要把與民事相關的法律編纂成一部法典?
原來,民事法律調整的主體多、涵蓋領域廣、關係複雜,相應的法律條文數量也很龐大,其中還有不協調、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地方。因此,編纂民法典就不是簡單的法律彙編,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新規定……經過系統編纂,民法典將發揮“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