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說“狗肉上不了正席”,確實,我們自小也沒見過酒席上有狗肉的,但狗肉明明口感細嫩,又很大補,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開始並不是這樣,狗肉也曾輝煌過。查閱資料可發現,有很多和狗肉有關的典故,荊軻的朋友狗屠在燕市聽聞他刺殺之事,春秋戰國四大刺客之一聶政,也曾屠狗養母親,樊噲的記憶點之一,就是他來自鄉野,是個賣狗肉的。東漢開國皇帝劉秀,爲了躲避王莽的追殺,也曾殺狗保命,河南的“試量集狗肉”至今流傳着劉秀的傳說,大家發現沒有,這些典故基本都是漢以前的,確實,在秦漢時期狗肉和我們今天的豬肉一樣日常,《禮記》中記載“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嘗麻,先薦寢廟”,可見當時在祭祀品是有狗肉的,是個上得了檯面的食物,更別提它可以登上酒席。

那是什麼原因導致了“狗肉上不了正席”?有3個原因。

首先,唐朝時期,佛教傳入中原,並愈發繁盛,佛教認爲,狗肉是污穢之物,不適合食用,更不適合在正式場合食用。由此,慢慢地大家對狗肉的需求開始減少,但是依然有很多不信佛的人,不會去遵守,但是大家知道,佛教在中國是越發火熱的,信者越來越多,更多人會覺得狗肉污穢,上不得席。

然後,等到北宋末年,出了個屬狗的宋徽宗,這還得了,皇帝屬狗,你還敢喫狗肉?一些溜鬚拍馬的大臣就建議,嚴厲打擊民間宰殺販賣狗肉者,違者重罰(其實其他皇帝不這樣,要不然我們什麼肉也不能喫了),於是屠夫紛紛改賣相近的羊肉,並偷偷賣狗肉給有需求的人,所以“掛羊頭賣狗肉”開始並不是貶義詞。有了官府的禁止,大家更加不敢明面上喫了。

就這樣,經過兩個朝代的沉澱,大多數人接受並流傳出了“狗肉上不了正席”的說法。

最後,我覺得還有一個原因,中國自古就有養寵物的,而狗呢,是個很有靈性的動物,很容易和人類產生感情,所以很多人心理上不能接受,比如我。現代社會不僅是酒席上沒有,平時生活中都很少喫。但是沒有什麼物種是能阻止廣東人的,那邊喫法還是很多的。

小井說:

中國的飲食文化可以傳承,愛喫的話,可以喫狗肉。但隨意屠宰虐待寵物狗是一定要會被譴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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