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利用惡名立威 軟暴力手段爲主 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起底吉林長春劉立軍涉黑案

新華社長春10月19日電 題:利用惡名立威 軟暴力手段爲主 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起底吉林長春劉立軍涉黑案

新華社記者

19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劉立軍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共涉及12項罪名。被告人劉立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是一起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案件,該案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並有多人給其充當“保護傘”。記者近日採訪了相關辦案人員和受害人,還原了劉立軍一案始末。

“打打殺殺”累積惡名 威逼恐嚇攫取利益

上世紀80年代,劉立軍已然在吉林省榆樹市(原榆樹縣)有了一些“名氣”,他夥同社會閒散人員在當地實施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1984年,劉立軍因犯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刑滿釋放後,劉立軍又與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徐大偉(已於2008年被執行死刑)等人,既相互勾結,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又爭勇鬥狠,相互毆鬥,在社會逐漸形成惡名,綽號“老高子”。

1991年,劉立軍與徐大偉等人侵入黑龍江省五常市李玉春家,持刀威脅、逼迫李玉春,強行將其妻子帶走。

1993年,安洪臣、劉立軍因瑣事與隋殿昌產生矛盾。安洪臣攜帶斧頭、尖刀等工具與劉立軍、徐懷玉、王明哲來到榆樹市火車站附近隋殿昌的住處,劉立軍持事先準備好的木棒、安洪臣持刀共同追打隋殿昌,劉立軍用木棒毆打隋殿昌,安洪臣持刀捅刺隋殿昌,最終隋殿昌因胸部刺創致心臟破裂出血死亡。

多年的打打殺殺,讓當地老百姓對其畏懼、恐慌,從而形成心理強制,逼迫被害人就範,很多被害人即便遭受侵害也不敢報案。

“劉立軍黑白兩道通喫、手眼通天,在榆樹沒有擺不平的事情。有一次,公安機關向我詢問他暴力討債情況,劉立軍威脅我‘好好配合,別亂說話’,我害怕被打擊報復,不敢向公安機關舉報。”被害人林有財說。

辦案人員表示,劉立軍黑社會性質組織內部分工明確,劉立軍決定組織內的全部事務、控制支配組織資產、指揮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張洪濤組織其他成員對外放貸、非法討債,實施具體違法犯罪活動,谷林榮負責管理組織賬目及資金,李廷俊作爲“管家”,負責組織的內部事務。

爲實現對組織成員的控制和管理,劉立軍以“開工資”“招攬工程”“共同放貸”爲組織成員家屬安排工作等方式,使組織成員依附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獲取利益。

以軟暴力手段爲主 規避法律打擊

2009年,劉立軍成立小額貸款公司,開始放高利貸、非法討債,大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長期與其他黑社會性質組織廝混的經歷,讓劉立軍熟悉刑事法律政策,成功遊走於法律邊緣多年。“認定的30餘起犯罪事實,多采用拉條幅、發短信恐嚇、打騷擾電話等軟暴力手段進行,犯罪方式迷惑性強。”辦案人員說。

該組織是通過設置高額抵押物,在催收欠款時以暴力、軟暴力相結合的方式,威脅、恐嚇、滋擾被害人,肆意確定抵押物價格及還款期限,勒索財物、強佔抵押物及被害人的其他財產,非法強佔經營者的鉅額資產。

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劉立軍向王會良放高利貸共計2180萬元。截至2016年4月,王會良已向劉立軍償還欠款本金及利息2629萬元。但劉立軍仍以被害人王會良欠其本息共計2000餘萬元爲由,強迫王會良用價值600餘萬元的土地抵債。隨後,劉立軍又指使張洪濤利用虛假的房屋買賣合同及房屋繳費憑證等材料,強迫王會良將榆樹市舒心家園小區價值1400餘萬元的八套房產抵頂其所謂欠款。

很多開發商深受其害,卻敢怒不敢言。如果不答應劉立軍的抵債方案,他就會指使組織成員採取封鎖辦公樓、在售樓處懸掛條幅、在銷售的商鋪安裝捲簾門等手段討債,導致樓盤無法銷售。

“劉立軍犯罪手段隱蔽,犯罪方式迷惑性強。他們依託小額貸款公司,通過貸款、約定利息等貌似民間借貸的合法方式,取得被害人財物,但從實質上看,小額貸款均爲高利貸,並設置高額抵押物,當被害人未能償還時,則通過非法討債方式強行低價以物抵債。”辦案人員表示,這些案件民刑交叉,法律關係複雜,給案件偵辦和審理帶來一定難度。

 盤踞榆樹多年 “關係網”錯綜複雜

2017年3月,榆樹市公安局收到被害羣衆關於劉立軍、張洪濤爲首的黑惡勢力舉報信,由時任榆樹市公安局副局長李建國負責處理。在案件調查期間,劉立軍聽到風聲,指使徐鎮向李建國行賄。在沒有深入調查的情況下,李建國以未發現劉立軍、張洪濤等人採取威脅、恐嚇、打罵等違法行爲要賬爲由同意結案,致使劉立軍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爲未查實。

2018年1月,劉立軍、張洪濤二人被列爲網上在逃人員。身爲榆樹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追逃中隊指導員閆曉亮故意隱瞞劉立軍等人的藏匿線索,私下與張洪濤等人祕密會面,並將張洪濤使用的5張不記名電話卡號碼通過中間人,轉交給劉立軍,幫助二人建立聯繫,嚴重阻礙案件偵破工作進行。

多年來,該犯罪組織通過行賄手段,先後拉攏榆樹市政協原主席馬光、原常務副市長趙國軍、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建國等14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充當犯罪組織“保護傘”,向榆樹市十餘個房地產開發公司以及其他企業經營者放高利貸、非法討債,致使上述企業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嚴重破壞當地房地產行業、金融行業的秩序。

劉立軍在當地盤踞多年,通過拉攏腐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形成龐大“關係網”。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腐涉傘”及失職失責問題46人,其中涉黑腐敗問題8人,充當“保護傘”14人,失職失責問題24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