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2020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在對食用油的專項質量抽檢中,檢出2批食用菜籽油不合格,涉及格拉納、冠鼎2個品牌,問題都出在溶劑殘留量項目。

在食用植物油質量標準中,溶劑殘留量是常見的一項強制性質量指標,可以表明油脂產品質量是否符合標準,同時也能反映出生產成本。食用油中溶劑殘留量過高,長期接觸會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和造血系統有損害。

溶劑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浸提溶劑後,沒有在後續工藝中採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劑,或又將此類產品違規標稱爲壓榨。

其中,寧波市泰平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格拉納”濃香菜籽油,檢出的溶劑殘留量高達271mg/kg,超出食品安全限值13倍。

不合格食用油名單見下表。

(責任編輯: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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