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张忠斌在办公室内自杀身亡。刚刚,湖北省高院发布了通报,内容如下:

武昌警方刚刚也发布了警方通报,内容如下:

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张忠斌简历:

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其主要经历是: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0年7月至1995年8月,历任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业大分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

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先后任业大分部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

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来源:人民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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