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超在獲得了國家賠償金之後的第一句話是:國家賠償全部交由母親保管,這筆錢更是對她的賠償。

2020年10月19日,張志超公開了案情進展,332萬元的國家賠償已經敲定,20日到賬。

這爲蒙冤15年的張志超殺人強姦案劃上了一個句號。

張志超通過視頻的方式向一直關注他的社會各界表示感謝,他更感恩他的母親。

張志超表示,這筆賠償金更是對母親的賠償。

2005年2月,少年張志超因校內的一起命案被捲入官司,警方認定他有殺人強姦的嫌疑,最終被山東臨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判刑入獄後的6年後,張志超在一次與母親的會見中,向母親訴說了冤情,老母親開始爲他申訴。

根據張志超敘述,張志超母親一邊供養姐姐讀大學,一邊打工,每個月只有兩天休假,還要奔赴1000多里看望服刑的自己,爲他申訴,找律師,實在太辛苦了,而張志超的申訴,完全依靠母親。

經過多年的申訴,山東高院最終查明,當年的案件沒有確鑿的證據,僅僅是口供,改判張志超無罪。

張志超表示,這筆錢是對母親生活的一個保障,希望母親和自己能夠好好的生活。

張志超在出獄後過着平靜的生活,言辭中十分平靜,偶爾會彈一彈吉他,演唱一些歌曲,分享生活的點滴。

而在他談及這筆賠償款時,表示出了對母親的敬意,讓人感覺到他不僅是一個孝子,他也是一個溫文爾雅的人。

希望籠罩在他們母子身上的陰霾早日散去,母親健康長壽,更希望張志超早日找到一個合適的對象,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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