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張泰來

大貨車事故再度引發人們關注。20日上午,濟南市發生一起罐車側翻壓扁轎車事故,致小轎車內兩人死亡。悲劇的發生讓人嘆息,更讓人扼腕的是類似的事故並不少見。涉及大貨車的事故爲何屢屢發生,路遇大貨車應該如何規避風險,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進行了梳理。

貨車轉彎時最易發生側翻事故

20日,一段事故視頻在濟南市民的朋友圈流傳。視頻的發生地在濟南市旅遊路與鳳凰路交叉口,時間是當日上午的9點40分左右。紅色轎車在左轉車道,車輛在行駛至事發地點時,對向直行的罐車行駛過來,紅色轎車司機似乎看到了罐車,轎車速度放緩甚至停頓,就在這一瞬間,剎車不及的罐車撞了上來,並隨之發生了側翻。

當天下午5點40分左右,濟南交警發佈了該起事故的初步調查結果:10月20日09時42分許,高某某駕駛一輛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濟南市高新區旅遊路鳳凰路路口,與範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範某某及小型轎車上一名乘員死亡。

事故的發生就在一瞬間,一瞬間,兩名鮮活的生命就此逝去,悲劇的發生讓人扼腕痛惜。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梳理發現,類似的事故並非首次發生,大約4年前,在濟南市長清區就曾發生過一起類似事故。

事故發生在2016年的11月4日,地點在長清區經十西路與賓谷街交叉口。凌晨4點44分,滿載石粉的大貨車沿經十西路由南向北行駛,此時對向車道上一輛麪包車沿左轉車道行駛到路口,駕駛員打起左轉信號燈向左一打方向,略作停頓等待左轉。這時意外突然發生了,正直行的大貨車突然向左傾斜,車輛失去控制,由於重心不穩,大貨車斜着滑行過程中向右側翻倒,隨着一陣白煙升騰,等待左轉的麪包車被掩埋在石粉中。麪包車內兩人當場身亡。

兩起事故有諸多相似之處,肇事車輛一個爲特殊結構車輛(罐車),一輛爲運輸石粉的大型貨車,均可歸類爲大型貨車,事故均發生在路口,事發時,事故中小型車輛均在左轉或在左轉車道等待左轉。兩起事故均爲大型貨車側翻,將小型車輛壓倒致兩人死亡。

這些共同點也揭示出一個特點,大型貨車在路口轉彎時最易誘發側翻事故。裏面的原因也不難理解,大貨車載貨量大,重心不穩,路面直行時問題還不明顯,一旦在路口急剎車,或者緊急大方向轉彎,車頭、車尾之間形成一定的弧度,極易受離心力影響發生側翻。

視覺盲區、內輪差都是惹禍根苗

事實上,涉及大貨車的事故可以說是屢屢發生,而且多爲致人傷亡的嚴重事故,不斷地刺痛人們的神經。今年8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交通肇事罪特點和趨勢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報告選取2016年1月到2019年12月的交通肇事案件作爲樣本。報告顯示,交通肇事案件中,貨車涉案量佔比超三成,佔比32.04%。公安部發布的機動車大數據,截至2019年6月,全國載貨汽車保有量達2694萬輛,佔汽車總量的10.71%,由此看出,貨車涉案量佔比遠高於其保有量佔汽車總量的比例。

大貨車爲何事故頻發,以至於成爲人們眼中的“大禍車”?這其中有車輛本身的原因,大型貨車車身高,在車輛尾部、右側等存在視覺盲區,坐在駕駛室內無法看清盲區範圍內的情形。此外,大貨車車身長,車輛轉彎時,前、後車輪的運動軌跡不重合,存在內輪差。駕駛員坐在左邊的駕駛座上,僅憑後視鏡觀察右後方,可視範圍有限。電動車、自行車和行人體積小,司機可能根本看不見他們,一旦步入內輪的視覺盲區範圍,就面臨危險。

此外,最主要的還是人的因素。應當說,作爲職業駕駛人,絕大多數的貨車駕駛人都能尊章守法出行,但是部分駕駛人受利益驅使,交通違法高發也是長期存在的事實,超速、超載、闖紅燈等等均是大貨車常見的違法。這個也能找到數據印證。

2016年8月份,濟南交警曾經發布當年一至七月的大貨車事故數據,7個月濟南市共發生涉及貨車的一般交通事故383起,致116人死亡,377人受傷。這些事故中八成以上爲貨車一方承擔主要以上責任。其中,貨車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的就有195起,佔事故總起數的50.91%。貨車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的120起,佔事故總起數的31.33%。

涉及貨車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資料圖片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曾多次就此問題與經驗豐富的貨車司機以及有着20多年駕齡的小型轎車駕駛人交流。他們給出的建議是,作爲行人、非機動車主,路遇大型貨車,尤其是在路口遇到轉彎的大貨車,一定儘量遠離,保持至少3米以上的距離。駕駛小型車輛路遇大貨車,務必保持50米以上的直線距離,要麼遠遠跟在後面,要麼擇機加速超車,儘量避免長時間與大貨車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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