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上火!我孩子在桃李麪包裏喫出了塑料異物!”10月19日,青島市民尚先生說,他給孩子購買的桃李豆沙麪包,麪包餡裏喫出塑料異物,而且孩子當日出現腹疼狀況。消費者質疑,青島桃李麪包有限公司食品生產安全存在問題。

對此,記者聯繫青島桃李麪包有限公司,生產部劉女士表示會在10月20日當日儘快回應,但截至發稿桃李麪包未對此回應。律師提醒消費者,應留存證據,依法尋求權益保護。

桃李豆沙麪包餡裏有“大塊塑料”

10月19日上午十點左右,尚先生路過青島和興路某便利店時,給孩子購買了桃李豆沙麪包,孩子在麪包中喫出了塑料異物。

“孩子喫完第一個再喫第二個的時候,從嘴中拿出了一塊塑料紙,我第一反應是以爲喫到了包裝袋,以爲包裝紙弄到麪包裏了,但仔細一看,塑料紙是從麪包餡裏喫出來的。”尚先生反映。

“我的孩子喫了這樣的麪包,也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小的異物吞嚥,而且這個塑料經過高溫烤制,是否對小孩有傷害?”尚先生對此心存疑問,並向廠家反饋情況。

因小孩喫到異物後當日出現腹疼狀況,尚先生提出希望廠家陪同去醫院。“廠家他們說,‘沒法派人去醫院,公司有規定,大夫證明(腹疼)是異物造成的,我們承擔,你們自己去醫院吧。’”尚先生說,考慮到孩子的健康問題,10月19日下午,尚先生自行到醫院給孩子做了相關檢查。

桃李麪包未對相關情況回應

10月20日,記者聯繫青島桃李麪包有限公司,對消費者在桃李豆沙麪包中喫出塑料異物進行採訪。青島桃李麪包有限公司生產部李女士表示對於消費者喫出異物情況,以及如何把控食品安全等相關問題會在當日儘快回應。但青島桃李麪包有限公司在當日並未回應,且截至發稿時,電話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律師:消費者有權向生產者提出賠償

10月21日,記者諮詢法律援助熱線,律師介紹,消費者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向生產者提出賠償要求。

律師建議,應留存相關證據,依法尋求權益保護。應先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食藥部門投訴,另外,律師表示,“證明實際產生的損失,可以向生產者主張。”

截至發稿時間,青島桃李麪包有限公司已對尚先生進行賠償,雙方達成和解。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編輯 劉瑾陽

來源 半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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