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些時候的消息,湖人向聯盟提交了1份申請書,希望能移除魯爾·鄧的合同,理由是因受傷終結生涯!但不好的消息是,薪資專家鮑比·馬克斯隨即潑冷水:

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因爲18-19賽季,魯爾·鄧仍在森林狼出戰了22場比賽,湖人的理由不成立。

應該說,湖人不應該不知道魯爾·鄧的情況,但爲什麼還要申請呢?很明顯,想要探探聯盟的口風。

湖人現在是有這個底氣的:

1、湖人今年奪冠了,他們有聯盟常青樹詹姆斯;而如果他們接下來順利續約濃眉哥,那麼未來至少2-3年,湖人都可以具備統治聯盟的實力;

2、聯盟在類似移除魯爾·鄧合同的很多規則事件上做得頗具爭議:

就把球員合同移出薪資空間這件事情上,曾經魔術的莫茲戈夫就是有些爭議的——莫茲戈夫後來回國打球了,並沒有因傷終結生涯;但是聯盟居然允許了魔術的申請!說白了,只是因爲莫茲戈夫沒在NBA打球了,規則內管不着!

再有,既然提到了現在的聯盟第1人詹姆斯,就不得不提曾經的聯盟第1人、和詹姆斯一樣統治過1個10年的“籃球之神”邁克爾·喬丹了:

喬丹曾在後3連冠時期簽過連續2年每年超3000w的合同,鑑於當時工資帽還不到3000w,所以如今來看,出現球員工資不受工資帽影響的情況,甚至說是單個球員工資超越工資帽,這是匪夷所思的。

出現這樣情況的原因在於:

喬丹的工資並不是不佔工資帽,而是當時沒有頂薪限制和奢侈稅,球員拿多少完全由經紀人和GM談判決定,並且工資帽只是限制“空間不夠時從自由市場籤人”;

但1個不爭的事實是,96年的時候,尼克斯想用3000萬籤自由球員喬丹,但是他們的工資帽空間根本喫不下喬丹,因爲他們沒有喬丹的鳥權,於是尼克斯向聯盟申請了1個特例——用工資帽剩餘的1000多萬空間加上1000多萬商業合同,湊足3000萬給喬丹,聯盟居然批了!雖然最後喬丹沒去,但聯盟這着實爲了留住喬丹開了回綠燈!

所以現在湖人這麼做,從詹姆斯的角度而言,他們希望聯盟對詹姆斯有所表現;畢竟他是和喬丹一樣站在NBA歷史之巔的人,聯盟也是時候向外界展示和證明他們寵詹姆斯不輸喬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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