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網絡廣播電視臺鷹潭訊 (桂李楠 記者王重)近日,鷹潭市民楊先生向記者投訴,稱鷹潭交警執法不規範。幾天前楊先生騎電動車從鷹潭市龍虎山大橋下橋,隨後在麒麟中大道100米處被交警攔下,交警告之他不能在機動車道行駛,並開具了罰單。楊先生準備交罰款時發現罰單上違法位置明顯錯誤,自已違章地點在麒麟中大道,可罰單上寫的卻是銅興路。

“罰單上面的違章地點應該是實際違章地,而不是隨意寫個地點吧,萬一我交了這張罰款,過兩天又來了一張實際違章地點的罰單怎麼辦?”楊先生表示不能理解。

交警回應:權限不夠導致出錯

針對楊先生反映的問題,記者來到鷹潭交警信江大隊,大隊相關負責人王來紅告訴記者該罰單並不是信江大隊出具的,而是鷹潭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四中隊開具的。

據王來紅介紹,四中隊也叫鐵騎中隊,可以在全市範圍內巡邏管控,因爲在信江片區執法,所以被市民誤認是信江大隊的。

隨後,記者對四中隊負責人王希勝進行了電話採訪。對於罰單位置錯誤的問題,王希勝稱“(我們)很多罰單都是這樣開的,楊先生違章地點信江大隊民警或者自己的警務通上會有準確地址,而在其他民警或者輔警的警務通上會存在錯誤情況,這是技術權限的問題,我們也沒辦法,如果市民有疑問可以複議。”

律師說法:罰單有法律效力 有錯誤可申請複議撤銷

記者採訪了北京德恆(南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景。王律師介紹,交警罰單一經開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現罰單上有明顯錯誤,可以申請複議撤銷。

對於“鷹潭交警開出‘烏龍罰單’”一事,江西網絡臺記者會進一步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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