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由民間祭奠到國家祀典,學者房偉:千年文廟祭祀背後的文化認同

從文廟祭祀(上圖)的歷史發展脈絡來觀察,文廟祭祀經歷了由民間祭奠到國家祀典的發展過程。

在這一過程中,其血緣性因素淡化而文化屬性凸顯,孔子不再僅僅是孔氏一族的先祖,而成爲全民族共享的文化標識。

孔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孔子研究院禮樂文明中心副祕書長房偉認爲,文廟祭祀的存續並非僅僅繫於人君之私念與朝廷之推崇,更深層次的原因還在於孔子之道所蘊含的價值理念與行爲規範爲整個中華民族所共同遵循,客觀上能夠起到鞏固政權合法性、凝聚社會共識的作用。

“在傳統中國,文廟祭祀主要通過教育引導、人文教化、價值示範等方式,對文化認同的建構發揮影響,既強化了中華民族的文化標識,又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向心力。

傳統社會的文廟祭祀注重禮制的因革損益,着力於深化文化共同體意識,踐行中華文化開放包容的特質,這對於當前進一步增強文化自信,彰顯中華文化的影響力,無疑具有啓發意義。”

以日常之“道”涵育精神境界

房偉認爲,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孔子之道形塑了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價值理念,對於秩序穩定、社會和諧發揮着關鍵作用:

“作爲孔子之道的制度化表達,文廟祭祀以嚴整的儀軌、典雅的樂舞強化了孔子的文化象徵意義和儒學的文化主體地位,在突出強調政治意蘊的諸多國家祀典中,它還發揮着獨特的文化整合功能,是傳統中國建構文化認同的重要方式。”

房偉表示,孔子之道對社會發展具有獨特的價值。在中國傳統社會,文廟祭祀不僅是孔氏家族追思先祖的家事,更是中國人在文化上慎終追遠的國事。

在這一過程中,國家政權的介入固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文廟祭祀的存續絕非繫於人君之私念與朝廷之推崇,根本原因在於孔子之道對社會發展所具有的獨特價值。

這種價值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孔子之道是中國傳統社會倫理觀念的基石。

明代《御製重修孔子廟碑》記載:

“有孔子之道,則綱常正而倫理明,萬物各得其所矣。不然,則異端橫起,邪說紛作,綱常何自而正?倫理何自而明?天下萬物又豈能各得其所哉?是以生民之休慼系焉,國家之治亂關焉。有天下者誠不可一日無孔子之道也!

由此可見,孔子之道猶如布帛菽粟,雖看似平常,卻早已融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是人們日常生活的準則,成爲民生日用不可缺少之物。

天下有此“道”,就會綱常正而倫理明,自然萬物都會和諧有序。孔子之道對於倫理綱常爲何會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原因正在於它對人性的關注,對人之價值的思索。

在儒家看來,人具有喜、怒、哀、懼、愛、惡、欲之“情”;與此同時,人也生活在社會中,兼具社會性,所以人不僅有“情”,更要有“義”。

所謂“人義”,其實就是處理人際關係的準則,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也即《中庸》所言“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

可見,儒家的思考方式其實就是把人放在社會關係中,尋求人與人之間如何互相和睦、和諧地共同生活,其邏輯起點和推理過程始終未離開“人”。

這種理念深刻影響了歷代中國人,中國社會上及天子,下至庶人,“皆以修身爲本”的理念實基於此。

第二,孔子之道是治國安邦不可缺少的理論資源。

元朝天曆二年即1329年,曹元用代祀闕里孔子廟,後以司寇像及《代祀記》獻元文宗。

《元朝天曆二年曹元用代祀闕里孔子廟碑》記其所言,“孔子之教,非帝王之政不能及遠;帝王之政,非孔子之教不能善俗。教不能及遠,無損於道;政不能善俗,必危其國。”

既言明儒學對國家政權的依賴,更表明儒學對社會治理有重要價值。

儒家認爲,人們應該把“明明德”作爲人生大事,明確自己在社會角色中的定位,盡職盡責做好分內工作。

這一理念用於社會管理上,就體現爲儒家特別重視社會教化,主張“爲政以德”“德主刑輔”,實行“仁政”“禮治”等。

明永樂十五年即1417年,曾對曲阜孔廟進行維修,太宗朱棣御製碑文稱,士子於孔廟觀禮必能受到教化,從而可以致力於聖賢之學,敦本去末,成爲可用之材,從而“佐大明於萬年”。

《雍正實錄》卷五十九記載,清代雍正帝在宣諭禮部時亦言:“使非孔子立教垂訓,則上下何以辨?禮制何以達?此孔子所以治萬世天下,而爲生民以來所未有也。”

第三,孔子之道更是中國人價值觀念的源泉。

仁愛精神與敬畏觀念是孔子之道最爲核心的內容。仁愛與敬畏不僅是一種心態與修養,更是一種境界與信仰,它們已經深深植根於中國人的精神世界,內化於“止於至善”的追求。

房偉認爲,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居於三代文明的高峯,集古聖先賢之大成,通過刪述六經而垂憲萬世,繼承傳統而又在更高層次上開啓了中國文化的新篇章,其功績爲後人所敬仰。

後世正是通過文廟祭祀的方式,表達國家對孔子功績的認可,以及對孔子之道的禮敬和遵循。

也正是在政教彼此的互動中,孔子所代表的價值體系,漸爲全社會所接受,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開放包容的中華文化

房偉表示,歷史上,文廟祭祀主要通過教育引導、人文教化、價值示範等方式,推動傳統中國文化認同。

孔子之道既是政教的指導原則,也是社會的凝聚力,因而,文廟祭祀才能夠在傳統社會中發揮着建構文化認同的作用。

通過文廟祭祀建構文化認同,對於當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都具有啓示意義。

注重祭祀禮制的損益性。

禮制的生命力就在於其始終與時偕行。當然,禮制所具有的這種時代性變化並非憑空產生,而是有着內在的可循依據。

孔子弟子子張曾向孔子請教禮儀制度的發展問題,詢問是否可以預知此後十代的禮儀制度。對此,孔子提出了禮制的“損益”說。

一方面,孔子認爲,由於世事變遷,每個朝代的禮制其實都會有相應的變化;另一方面,孔子還看到這種禮制之“變”並非簡單的線性進化,而是變化中存在着不變。

也就是說,禮制的外在表現雖然每代都有不同,但禮制的實質內容卻會代代傳承。所以,孔子講即使經歷此後一百個朝代,其禮儀制度也是可以知道的。

就如同孔子對禮制的認識一樣,文廟祭祀禮制在形成以後,於歷朝歷代都存在着繼承與創新的問題。

不同的朝代,甚至同一朝代的不同歷史時期,文廟祭祀的祀期、規格等儀制規定都存在不同,但文廟祭祀作爲祭奠孔子的制度化,其光闡儒風、教化人心的內質卻一直得以延續。

以文廟從祀制度爲例,歷史上,孔門弟子及後世儒家聖賢以四配、十二哲、先賢、先儒的形式附祭於文廟,體現着儒家道統的延續。

但是文廟從祀賢儒的人選卻非一成不變,而是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

從“傳經之儒”到“傳道之儒”再到“行道之儒”,展現的就是儒學自身傳統與歷代中國相結合而產生的思想觀念的轉變。

但是,不論從祀賢儒的構成如何改變,士大夫都會由此受到感化,這對於他們道德信仰有着顯著的塑造作用。

着力於深化文化共同體意識。

有學者指出,文化共同體是指基於共同或者相似的價值觀念、文化心理而形成的社會羣體,是一種特定文化觀念和精神追求反映在組織層面上的有機統一體。

與西方民族多爲地域共同體或者血統共同體不同,中華民族從本質上講是一個文化共同體。

判斷是否爲此文化共同體之一員的標準,就在於對中華文明的認同。孔子作《春秋》,是以“禮”作爲區分“中國”與“夷狄”的標準。

在這裏,“禮”所指代的正是以中華文明爲代表的先進文明形態。凡是符合禮的,夷狄可視爲中國,反之,則中國亦可視爲夷狄。

《韓愈傳》曾將此歸結爲“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可謂非常精到。

可以說,中華文明是中華民族產生並得以延續的精神基因,中國曆代以來皆以對中華文明的認同來建構文化共同體。

在中國歷史上,一些少數民族政權雖然在軍事上戰勝了中原王朝,最終卻在文化上主動遵奉中華文明。

這首先是源於本民族自身發展的需要,通過吸納先進文明來保障民族生存,使得本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得到跨越式的發展。

但更爲重要的是,少數民族政權可以藉此深化整個國家的文化共同體意識,從文化上強化政權的合法性。爲此,他們都將孔子奉爲文化正統的象徵,建立文廟進行祭祀。

《魏書·高祖孝文帝紀》載,北魏時期,孝文帝拓跋宏爲了推行漢化政策,曾在京師修建文廟。親政後,他又率領百官,行幸魯城,親祀孔子廟。

《遼史·宗世傳》載,遼代自太祖耶律阿保機時便已識“佛非中國教”,惟孔子乃大聖併爲萬世所尊,始建文廟以釋奠。

而清代帝王更是深諳其道,把“廣修廟”作爲一項基本國策,文廟數量及文廟祭祀規模都在此時達到極盛。

可見,文廟祭祀是少數民族政權確立文化正統性的必然選擇。

踐行中華文化開放包容的特質。

伴隨着儒家思想在海外的傳播,朝鮮、日本、越南等地也相繼建立文廟,文廟及其祭祀活動成爲“儒家文化圈”的重要標識。

文廟在海外的建立,體現出當地人民對中華文明的認同,是他們尋求真知的見證。

需要指出的是,海外文廟並非是對中國文廟的簡單照搬,而是在融合固有文化基礎上進行創新,無論制度形式還是文化價值都發生了在地化的變遷,發展出了新的文化傳統。

文廟祭祀在中國周邊地區的發展,不僅有效傳播了中華文明,還與當地文化傳統融爲一體,促進了彼此間的互通互鑑,建立了跨區域的文化認同體系。

房偉認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離不開文化認同,它是凝結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思想根基。

以儒家思想爲代表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對於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無疑具有重要價值,“爲此,我們既要從傳統價值觀中汲取營養,也要借鑑吸收傳統社會建構文化認同的方式,二者有機結合才能使之具有更加鮮活的生命力和持久的影響力。

原標題:千年祭祀背後的文化認同

來源:大衆日報 2020-10-13

記者:於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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