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見賣外掛有利可圖,改良製作了多款外掛軟件,賣給網約車司機進行自動搶單,先後銷售外掛卡密8000多張,非法獲利35萬元。

近日,揚州廣陵警方在“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一舉抓獲5名製售網約車搶單外掛的犯罪嫌疑人。

2019年7月,揚州廣陵網安大隊接到某網約車公司工作人員報警,稱有人利用外掛軟件破壞公司的網約車搶單系統,嚴重影響了公司經營。使用了這個外掛軟件之後,可以實現自動搶單,自動搶金額比較大的單,也可以搶路程比較遠的單子,就導致了正常的網約車車主在搶的過程中不能順利成功接單。

民警根據網約車公司提供的線索找到了一個外掛網站,並在其中的一條外掛使用教程視頻中找到了嫌疑人蹤跡,發現視頻的發佈者就是嫌疑人。

民警很快鎖定了藏身廣東陸豐的嫌疑人陳某並將其抓獲,陳某表示,自己沒有穩定工作,家裏有4個孩子要撫養經濟壓力大,見賣外掛有利可圖便動起了歪心思。在網絡聊天過程中,他發現加入的一個微信羣裏有人在賣這個東西,然後發現賣了這個東西很賺錢,他自己也試用了一下,發現也不復雜。

爲了逃避網約車公司的防範,他還找到了深圳的楊某幫他改良製作了多款外掛軟件。楊某根據陳某的指示製作了這款軟件,它是根據上一代的前面一款軟件進行改裝封裝的,他把前面的軟件進行脫殼,重新進行代碼編寫。

廣陵警方在安徽、湖南等地陸續將陳某發展的3名銷售下線抓獲,這夥人累計銷售外掛卡密8000多張,非法獲利35萬元。

目前,涉案的5人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被移送起訴。

法律鏈接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警方提醒

製作、銷售、使用外掛軟件皆是違法犯罪行爲,請各位司機引以爲戒,切勿因小失大。

警方將堅決打擊網絡黑產,共同保護出行平臺的健康生態。

大家如發現、遇到類似事情,請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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