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封狼居胥

在前幾天剛剛二審完畢的《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當中,提出了這樣的修改意見:

有的部門、地方和社會公衆建議,對未就業退役軍人的有關保障作出規定。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退役軍人未能及時就業的,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後,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看到這樣的“增加規定”,不由得讓人眼前一亮!

因爲,這就意味着——

在不遠的將來,退役軍人的“失業保險金”,也要有了!

首先簡單說說“失業保險金”的定義——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爲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注意幾個關鍵詞——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費用;失業期間的臨時補償;保障基本生活需要;……這幾個關鍵詞,就意味着——

第一,失業保險金,是要有一定的條件纔可以拿的;

第二,失業保險金不會太多,而且是有一定期限的,時間不可能太長。

這是“失業保險金”的基本情況和顯著特點。

這就意味着,退役軍人的失業保險金,也不可能超出這個範圍之外。

今年上半年,由於衆所周知的原因,有相當一部分人失業了。

2020年4月10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社部表示,

爲保障失業人員能夠方便快捷地領取到失業保險金,人社部積極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積極推出多項措施。

當時,針對地方上一些特殊的情況,人社部的措施,主要有5條:

第一,放寬申領期限各地經辦機構不得以失業人員超過60日的申領期限爲由拒發失業保險金。第二,減少證明材料失業人員可以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到當地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無需提供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失業登記證明。第三,優化經辦流程失業人員辦理失業金申領時,可以和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避免“進多個門、跑多次腿”。第四,取消各種附加條件各地經辦服務機構不得增加失業人員的領金義務,不得附加和捆綁非法定領金條件,同時也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更不能將失業人員的領金情況計入職工檔案。第五,加速推進線上申領失業保險金儘快推動所有地級市都要實現網上申領。

這些地方性的通用規定,是要好好學習和了解的,畢竟退役軍人的失業保險,脫不出這個範圍。怎麼領、如何領,一定是要跟地方接軌的。

接下來,捋捋“退役軍人的失業保險金”這件事兒本身。

恰如前面提到的“退役軍人未能及時就業的,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後,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這其實是一個“兜底”的措施。

這一條規定,跟另外一條緊密相連——

軍士和義務兵退出現役,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試考覈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

退役軍人未能及時就業的,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後,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請仔細品一品其中的味道:

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之後,爲了使其儘快地跟社會接軌,地方政府要安排免費的職業教育、技能培訓,還得推薦就業,這其實是一個提升退役軍人的天花板,是在拓寬退役軍人的前路。

而後面一句,未能及時就業的退役軍人,則可以在人社部門登記之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這其實是在爲退役軍人兜底,儘管退役軍人手握退伍費,但還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這就是一個兜底的過程。

而事實上,不論是兜底,還是提升,都是爲了退役軍人的明天,會變得更好!

最後,簡單聊一聊“失業保險金”,到底會有多少。

首先強調一點,失業保險金,跟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掛鉤。

這也就意味着,各地的失業保險金,是不一樣的。

甚至說,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年都不一樣,所以每年失業保險金也會有變化。

舉幾個例子——

● 廣東省韶關市: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按該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九十的標準發放,即1269元/月。

● 河南省開封市:失業保險金按失業人員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2020年度我市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爲1360元/月。

●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區標準爲1608元/月。

還有一點,有些地方允許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拿廈門舉例——

廈門關於時間和標準的規定爲: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爲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爲24個月。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不得不承認,各地關於失業保險金的規定,是有很多的差別的。請各地的老兵,及時關注自己城市的規定。

當然,我們更希望,所有的戰友永遠用不到這筆錢,可以在自己的職業道路上,劈破斬浪、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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