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經常會聽到“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句話,但是有些時候在朋友圈罵罵人,發泄一下脾氣,自己似乎也不會受到什麼影響。但是近日,有一位女士在自己的朋友圈罵了自己的閨蜜,結果被判賠償對方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也引起了輿論熱議。

小倩跟菲菲是相識了多年的好朋友,小倩的前夫跟菲菲還是校友。2016年的時候,小倩的前夫向菲菲借了40萬,但是最後只還了10萬塊錢就沒有了下文。這筆欠款拖了很久一直都沒有歸還,也讓這兩個曾經的好閨蜜因此而反目。

後來爲了追回自己的錢,菲菲就把小倩和她的前夫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兩人共同償還這筆借款。在訴訟期間,經過調解,菲菲撤回了對小倩的起訴,與小倩的前夫達成了調解,對方表示會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清欠款。

可是對方最終還是言而無信了,並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還錢,菲菲覺得自己被騙了,於是就在朋友圈裏哭訴,說小倩是個騙子、垃圾,利用自己的信任,勾結前夫騙自己的錢。而且在兩人聊天的時候,菲菲說的話也有些難聽,並且還用了陰毒、缺德,早晚遭報應這一類的詞語。

看到自己的好閨蜜在朋友圈這樣說自己,小倩也覺得很委屈,而且她覺得對方侵犯了自己的聲譽權,於是就把菲菲起訴了,要求她在朋友圈公開給自己道歉,並且賠償自己精神損失。

菲菲覺得自己發朋友圈,也沒有對全部人可見,只是設置了對部分好友和同學可見,目的是爲了提醒大家不要上當,影響範圍也沒有那麼大,爲什麼要賠償和道歉呢?何況,對方確實欠錢不還。

後來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認爲,小倩的前夫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還清貸款,菲菲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去追償債務,但是她卻在朋友圈發佈了借款的相關消息,並且還多次對小倩使用了具有攻擊性的文字,在客觀上導致了他的人格受損,社會評價變低,對小倩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所以最終判定菲菲在朋友圈內連續7天刊登向小倩的賠禮道歉聲明,並且要賠償對方精神撫慰金1000元。

這個判決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一部分人認爲,朋友圈是自己的私人空間,想在朋友圈裏發什麼樣的內容是自己的自由,如果自己遭遇了閨蜜的背叛,或者是遇到了不公平的事情,在朋友圈發發牢騷,也無可厚非。菲菲只是把自己的遭遇發在了朋友圈,也因爲自己的不公而感覺到生氣,所以才說了幾句過分的話,不應該受罰。

個人覺得,這種觀點不無道理嗎,但並不全面。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雖然菲菲的遭遇讓人同情,但是在朋友借錢不還的情況下,尋求法律的幫助纔是最有效的解決措施,只是在朋友圈發佈言論並不能讓對方還錢。而且使用侮辱性和攻擊性的文字對其他人進行人身攻擊,這種行爲也是非常不文明的。所以以後在發佈消息的時候也要注意用詞,在網絡上發表言論也是有界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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