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作爲文學上稍微有點天賦的人,講故事是一件比較容易的事兒,但是想講自己願意講的故事,其實很困難。

很多時候給文學雜誌投稿失敗,原因之一就是自己沒有能夠講個好故事。其實故事無所謂好壞,關鍵在於能不能夠達到最基本的標準:有起承轉合,有出人意料的結尾,或者其他等等。

我對作家魯敏的作品,一點都不熟悉,也只是剛剛讀了一篇半的作品。魯敏的《夜談荷爾蒙》好像是一部短篇小說合集,第一篇作品是《大宴》,講的是主人公楊早託人找到了一個叫“容哥”的人,當然楊早沒有見過容哥,只是託了關係,準備在某家酒樓請這個沒有見過面的容哥——到時候好友自會引薦。楊早請容哥自然是有事兒相求。

中間有很多情節我不多說了,總之最後的時候,楊早在酒店定了一個位置——因爲某種原因定在了酒樓大廳。然後這個大廳裏聚滿了人,這些人,什麼人都有,小到像楊早一樣的平頭百姓(公交司機),大到公衆人物,都來參加了這個宴會。從側面來襯托“容哥”這個人非同凡響。

但是從故事開頭,到故事結尾,這個叫“容哥”的人始終沒有露面,這就給讀者製造了一個“懸念”。

我不知道作家寫這篇短篇小說的意思是什麼,我猜測可能是講了一箇中國式請客的問題,每個人都有一堆麻煩事需要求這個場面人物“容哥”。

第二個短篇小說是《夜談荷爾蒙》,我沒有看完,開頭部分就是講了一個叫何東城的人雕刻師,在興(諧音)問題上,有了點新聞,但是不知真假。後來他的好友爲了安慰他,或者讓他說出真相,就開始每人講一個自己的在興方面犯過的錯誤。

故事應該主要講的就是這些中年人的生活狀態,等等。

我對魯敏的作品,沒有什麼太大的感悟,總之就是覺得寫得不錯,當然我也只讀了一篇半的作品。

很多人都覺得,往《人民文學》《北京文學》等雜誌上投稿難。我覺得一方面或許有伯樂不願意提攜千里馬的原因,但更多的是不會講故事的原因。

講故事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對於稍微有些天賦的人,沒有天賦的人,你再怎麼努力都不管用。

不過,講故事容易,講自己想講的故事,是非常難的。比如筆者我,想講講自己的故事,投稿很難。因爲自己的某些事情,想寫成故事非常困難,因爲有需要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這些需要表達的東西,不能隨便去掉,這樣一來,想找個可以講成故事的技巧就非常難。

但是,如果你(或者我)僅僅想發表一篇小說,或者幾篇小說,那相對容易。講故事就是要讓讀者產生代入感。比如魯敏的《大宴》,講了一個沒有出現的“容哥”,讓讀者鑽進作者設計的套子裏面,想看看這個容哥到底是什麼人,爲什麼所有人一聽容哥來了,不管是百姓,還是公衆人物,都找他來呢?這個容哥的勢力範圍到底多大?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