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刷着附近的人,突然一个陌生美女要求添加好友,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开心?激动?不仅看头像是个漂亮“妹子”,更关键的是没聊几句话,对方居然说能提供“上门服务”!

近日,宿豫警方远赴哈尔滨市摧毁一诈骗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王某某(男,31岁,哈尔滨人)、李某(男,28岁,哈尔滨人)、张某(女,24岁,七台河市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经查,上述三人以网络招嫖方式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涉案约十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跟着网小警看看李某的“艳遇”记

9月份,辖区居民李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被套路了,原来李某在QQ上看到一甜美头像并主动添加好友。几番交谈后,李某收到对方发来的几张姑娘照片,明艳动人、撩人心扉,还标明了不同价码,李某顿时心痒难耐,双方立马约定了时间、地点。

20分钟后,一位“司机”打电话给李某,称姑娘已经到了宾馆楼下,但需要先行支付“服务费用”,否则停止服务,随即给李某发了一张收款二维码,李某立马支付500元。

转账后“司机”称李某没有备注姑娘工号,需要重新支付500元并把之前500元返还李某,李某觉得有道理并重新支付500元。没等李某反应过来,“司机”又问李某是否需要“装备”,李某想既然玩就要尽兴,于是又支付500元“装备费”。当李某期待这次“艳遇”时,而"姑娘"迟迟没有上门。随即,李某查看QQ时发现已被拉黑,这才发现被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发布招嫖信息

骗子一般使用较为暴露和性感的图片,通过互联网贴吧、论坛或者QQ、微信、陌陌等软件注册用户,发布相关低价招嫖信息,吸引想入非非的用户注意。

2、取得受害者信任

一旦用户有嫖娼想法,骗子便以各种手段展示自己实力,包括可以上门服务、发送“小姐”照片供挑选、确定服务场所和价格等,以此来取得受害者信任。

3、编造理由诈骗

在用户急不可耐要享受服务后,骗子会以收取保证金、安全费、打车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者转账。很多受害者因为前期已经转了很多钱,为了达到目的,不得不继续转账。

骗子虽然可恶,但大家更应该洁身自好!

卖淫嫖娼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市民切勿以身试法。目前,网络上有许多虚假信息,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的“招嫖”信息进行网络诈骗,借招嫖之名行诈骗之实,导致受害人、财损失。市民朋友们在上网的时候发现此类信息不要理会,洁身自爱,一旦禁不住诱惑很容易就会掉进骗子的陷阱。

来源:宿豫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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