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外出打工的年輕人是越來越多,很多租客都因爲租房的問題和房東鬧得不可開交,杭州一個小劉女士就發生了這樣的情況,她2019年10月21日在中介公司的介紹下認識了房東陳女士,並租下了他的房子,到期日期爲2020年10月20日,在房租到期時,小劉在杭州買了房子,打算不再續租,房東卻扣下了他6000塊的押金不退換。

據小劉表示,她本來和房東關係挺好,兩人的租賃關係一直保持正常,小劉今年在杭州購買房子之後,決定到期就不再續租了,到期時他發現地板有四塊損壞比較嚴重,更換下來總共24塊,物料和手工費加起來總共才1500元,房屋內的沙發腿折斷,自己也承認,花了兩百元修理後,房東就不再接聽小劉的電話了。

小劉說,房東不接電話不回微信的舉動讓她非常反感,她本來覺得是自己的問題,這6000塊錢不要也罷,但是房東這個舉動讓她無法忍受,於是找到了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多方調解,雙方都不願退讓,於是只能讓雙方尋求法律幫助,解決兩人的問題。記者隨後撥通了房東陳女士的電話,陳女士說,本以爲小劉是長租,但是突然說不再續租,自己的傢俱受損嚴重,遠遠超過了這6000塊押金。

陳女士說,小劉在租房期間共損壞地板33塊,沙發腿也斷了,並且櫃門也有破裂的情況,廚房衛生也是一塌糊塗,自己的損失遠遠不止這6000塊錢,於是決定拒絕返還租金。在記者的調解下也無法改變陳女士的想法,於是只能建議小劉想法院提起訴訟,靠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今租房矛盾很多都是退房期間發生的,相信每個房東在沒有成功之前也是一樣,大家各退一步海闊天空,這樣不好麼?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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