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小雪(化名)的父親薛鵬(化名)與威威(化名)的父親陳玉祥(化名)突然接到一名某勞務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孩子已經死亡,讓家屬儘快到南京協助調查。

小雪和威威同是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的大三學生,於今年3月跟隨學校來到南京,在中國電子熊貓集團實習。10月11日,趕到南京的小雪和威威的家屬從當地警方處獲悉,兩個孩子10月6日已經死亡,法醫初步鑑定死亡原因系一氧化碳中毒,疑爲二人在賓館房間內燒炭自殺。家屬認爲,孩子離世後五天才確認死亡,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校方回應稱,學校無責。

接到電話,孩子沒了

今年7月,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大三學生小雪和威威根據學校的安排,來到了位於南京的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頂崗實習,薛鵬說,一起來的有7名學生。

10月10日下午三點多,薛鵬突然接到了小雪班主任的電話,“老師說小雪失蹤了,已經離開工廠四五天了,也沒有打卡,讓我們聯繫下孩子,問問孩子幹什麼去了。”

薛鵬回憶,當時掛電話後立即撥打了小雪的電話,但電話一直無法接通。不一會兒,薛鵬的電話再次響起,一名自稱是江蘇南京某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薛鵬,小雪已經死亡,屍體停在殯儀館內,讓家屬儘快趕到南京協助調查,處理後續的事情。在薛鵬接到消息前,威威的父親陳玉祥也接到了這名工作人員的電話,被告知了同樣的信息。

“接到電話時我們不敢相信,以爲是詐騙電話,趕緊聯繫了校方,但校方含糊其辭,只是說孩子好像已經失蹤。”陳玉祥說。

小雪和威威的家分別在甘肅省白銀市靖遠縣的興隆鄉川口村和高灣鄉向崖村,因爲交通不便,10月11日一早,二人的家屬共同到達了蘭州,飛往了南京。在南京,家屬從警方處證實了孩子已死亡的消息,並從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攝山派出所工作人員的口中,瞭解了事情發生的經過。

10月5日晚,小雪和威威從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的工廠離開。10月6日下午五點左右,二人通過網絡預定的方式,在工廠附近的酒店辦理了入住。根據酒店的監控顯示,入住後,小雪和威威共同出入了酒店四次,威威單獨出入了酒店一次,“最後一次出現在監控視頻裏是威威一個人,大約在晚上11點30分,出來了不到20分鐘,又回到了酒店。”薛鵬說。

之後,小雪和威威再未出現在監控視頻內。根據警方的說法,二人10月7日在酒店房間內,燒炭致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疑爲自殺。

小雪和威威的家人均告訴津雲新聞記者,事發前兩名學生與家人聯繫時精神和情緒都很正常,小雪在工廠的舍友也證實,小雪10月5日從宿舍離開時,與平時沒有差別。

二人系情侶關係,離開前曾借錢借物

據小雪在工廠的舍友介紹,小雪和威威是情侶關係。對於小雪和威威的死訊爲何由一名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告知,兩邊的家屬均感到不能釋懷,“孩子跟着學校去南京頂崗實習,出了這麼大的事情,學校一問三不知,走了好幾天了才由勞務公司的人告訴我們。”

10月19日下午,津雲新聞記者採訪了這名江蘇南京某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芝芝(化名)介紹了報警的經過。

芝芝稱,10月8日晚上10點多,威威的母親通過當地的一名中介人員找到了自己,“她說她孩子前兩天生病了,聽說好一些,但不知道好全了沒,問我能不能去醫院看看威威。”芝芝回憶,當時威威的母親提到,10月6日,小雪通過手機微信告訴威威的母親,自己在上班,威威在宿舍的走廊裏嘔吐暈倒了,小雪陪着他去了醫院,同時還發送了一條威威生病嘔吐的視頻。但是據警方後來的調查,10月6日,二人並未在工廠或醫院內出現。

接到威威母親請求的芝芝考慮到當時已經太晚,並且自己也不知道威威所在的男生宿舍房間號碼,便於10月9日一早到男生宿舍找人,“當時威威沒在宿舍,舍友說他5號晚上出去就沒再回來過。一問女生宿舍,小雪也好幾天沒回來了。”舍友還提到,威威離開前向舍友借了數萬元,同時借走了電腦,小雪也向自己的舍友借了錢。意識到情況不對的芝芝開始在工廠內和附近尋找,無果後於9日當天選擇了報警。報警後,芝芝通知了威威的母親。

10月10日中午,芝芝被警方告知,小雪和威威找到了,但是已經自殺。芝芝稱,當時自己立即通知了威威的家屬,但因爲小雪留下的緊急聯繫人的電話是空號,所以自己通過蘭州當地的中介要到了學校的電話,後才與小雪的父親取得了聯繫。

芝芝說,後來在中國電子熊貓集團工廠內的監控上看到,10月5日晚,南京下起了小雨,小雪和威威共打一把傘向工廠外走去,當時小雪拿了一個小包,威威揹着向同學借來的電腦,二人再未帶其他行李。

小雪生前父親曾接到兩次催還貸款的電話

薛鵬和陳玉祥說,事發前,二人都不知道孩子在學校“談了朋友”。不過薛鵬說,自己曾與威威通過話。

今年3月份,薛鵬接到了自稱是“京東金融平臺”的電話,“對方說我女兒欠了2800多元,讓我趕緊替她還款。”薛鵬隨即與小雪溝通此事,小雪承認了在平臺上借錢,但不願說出原因。同時小雪的母親發現,自己手機裏的3000餘元也被轉走了。在父母的追問下,小雪說,自己把這些錢連帶着寒暑假打工存的錢,都借給了一名男同學。不放心的薛鵬找小雪要來了這名男同學的電話,與男生在電話裏溝通了此事,“男生說他媽媽生病了,在醫院急需用錢,以後自己有錢了會還給小雪。”聽到男生這樣說,薛鵬也未再追問此事,不過薛鵬提醒小雪,不要在學校內“談朋友”,以讀書爲重。薛鵬認爲,當時與自己通話的男生,就是威威。

今年8月份,薛鵬再次接到了“京東金融平臺”的電話,這次數額更大,“平臺又給我打電話,說小雪貸了8000多元,讓我趕緊把這個錢還掉,否則會對孩子將來不利。我們是農村的,也不懂,就怕影響了孩子的將來,我湊了點錢就還上了。”薛鵬回憶,還錢後自己多次與小雪確認,是否還有其他的借款,父母幫忙儘快解決,但小雪說,“沒有其他的借款,不會再有人打電話催債了”,同時小雪告訴父親,自己與3月份借錢的男生已經斷了聯繫,薛鵬也就放下心來。但是讓薛鵬沒想到的是,二人竟然同在南京實習。

慘劇發生後,薛鵬與威威的母親曾溝通過此事,詢問是否曾病重住院需要用錢,但威威的母親說,沒有此事。

學校稱校方無責 家屬不滿

小雪和威威家屬在南京期間,多次聯繫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10月12日,校方代表李書記和家屬見面。見面後,兩方家屬均告訴津雲新聞記者,校方稱把學生委託給了中國電子熊貓集團廠方管理,廠方給學生髮放工資,此事應是由廠方負責。同時不承認校方安排學生在頂崗實習,是芝芝所在的江蘇南京某勞務公司介紹的。

10月14日,在家屬的要求下,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的黃姓老師與家屬見面溝通此事,“他們還是一口否認校方對此事負有責任,只是說家屬應該找工廠處理此事。”陳玉祥表示。

同時黃老師稱,校方已經拿着合同去找過工廠,在工廠門前遭到了工廠人員的圍堵謾罵,在工廠實習的其他學生也被趕出了工廠。

10月15日,迫於經濟上的壓力,小雪和威威的家屬回到了蘭州。“我們回來後又去學校找了領導,但是領導還是說,學校沒有責任,出於人道主義精神,給家屬補償兩三萬,給孩子安葬了,把後事安排了。但是我們沒法接受,給孩子養到20多歲了,現在的痛苦是金錢能買到的嗎?”薛鵬說。

不僅家屬對學校的做法無法認同,第三方江蘇南京某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也對校方表達了不滿。

據芝芝介紹,自己所在的江蘇南京某勞務公司充當了中間介紹人的作用,將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介紹到中國電子熊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熊貓集團”)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期結束後,熊貓集團要在實習證明上蓋章,再由勞務公司統一返還給學校。

芝芝說,自己所在的勞務公司與熊貓集團和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都是合作的關係,“我們合作的公司和學校很多,按照正規流程來說,學校老師帶着學生來到南京,將簽好的合同和協議交給我們,我們統一交給實習單位,實習結束後,再將已經蓋好章的證明返還給學校。”

芝芝稱,學校不僅沒有派老師將學生送到南京,且至今沒有提供合同和協議,“一般合作比較多的學校,我們不會卡得那麼嚴格,一般學生實習了十天半個月的,再將協議送過來也行。但是直到今天,我們都沒有看到合同。” 小雪和威威出事前,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告訴芝芝,學校稱已將合同寄出,但勞務公司並未收到。

不僅如此,自認爲是熊貓集團和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中介的江蘇南京某勞務公司,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至今拒絕與其溝通,“學校是在蘭州當地找了箇中介,學校和家屬有什麼事都和當地中介溝通,中介再和我們溝通。在南京這邊實習的學生有事會跟我們聯繫。孩子出了這個事情,畢竟是我們報的警,我們多次嘗試與學校取得聯繫,但聯繫不上,學校就是不跟我們溝通。”芝芝表示。

學生頂崗實習出現意外,誰來擔責?

津雲新聞記者數次嘗試與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取得聯繫,但相關負責老師均未接聽電話。

記者查詢發現,頂崗實習是指在基本上完成教學實習和學過大部分基礎技術課之後,到專業對口的現場直接參與生產過程,綜合運用本專業所學的知識和技能,以完成一定的生產任務。

在國務院2005年10月28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文件中提到,“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最後一年要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於半年。建立企業接收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的制度。實習期間,企業要與學校共同組織好學生的相關專業理論教學和技能實訓工作,做好學生實習中的勞動保護、安全等工作,爲頂崗實習的學生支付合理報酬……”也就是說,頂崗實習的學生,雖在其他城市上班,但仍屬於在校的學生。

10月19日,津雲新聞記者採訪了天津博專律師事務所的王榮貴律師,王律師表示,該事件學校責任較小,“大三年級在校大學生屬於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在實習期間,因自身原因自殺,原則上學校和工廠不承擔責任。如果是在工作時間連續多日脫崗失聯,學校和工廠負有一定的尋找、聯繫、注意義務和安全保障義務,未能盡到上述義務,可能需要承擔小比例的責任。”

來源津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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