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91.38萬預約,5萬人成功通過抽籤搖號,中籤率2.61%。

這是在本月早前,發生在深圳的數字貨幣“空投紅包”活動的最終成績單,這5萬名幸運兒獲得了政府發放的200元紅包。自此以後,關於數字貨幣的話題熱度暴漲。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深圳發放數字貨幣紅包將通過數字人民幣app直接發放,第三方支付平臺沒有參與其中。

相關疑問也隨之而來——爲什麼要推行數字貨幣,怎麼用數字貨幣,有沒有可能未來會替換掉第三方支付的服務?是否會對微信支付、支付寶等支付巨頭造成衝擊,甚至有傳聞稱,“深圳二手房的交易被迫接受數字人民幣,還不讓兌換黃金和外匯。”

在10月25日的外灘金融峯會上,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從數字人民幣的M0定位出發,對數字人民幣的中心化管理、兌換流通、生態建設再做闡述,對以上的問題作出回應。

測試版數字人民幣

何爲數字人民幣?

穆長春首先就闢謠了關於“被迫接受數字人民幣和不讓兌換黃金外匯”的傳聞——其一,數字人民幣並沒有在深圳試點二手房交易場景;其二,數字人民幣和紙鈔、硬幣等價,紙鈔和硬幣能買的東西,數字人民幣都能買,紙鈔和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字人民幣當然也能夠兌換。

這與如何定位和定位數字人民幣密切關聯。

何爲數字人民幣?穆長春給出了權威定義: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衆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爲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9月中旬,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在《金融時報》上發表署名文章《關於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範一飛稱,“數字人民幣”是由央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與紙幣、硬幣等價,支持可控匿名。

簡言之,“數字人民幣”可以直接理解爲流通中的現金。

數字人民幣兌換存款流程

從定義來看,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和公共產品的定位,數字人民幣不計付利息,同時具有非盈利性,主要追求的是社會效率和福利的最大化。所以,央行建立的是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且不向發行層收取流通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和兌回的服務費。

穆長春表示,爲了調動各參與方的積極性和可持續經營,或將參考現行的現鈔安排,劃撥一定的費用,建立相應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至於運營機構、服務機構與商戶之間的費用問題,則將通過市場化機制,由雙方以市場化的方式來決定。

同時,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同樣不靠行政強制來實現,而是應該以市場化的方式來進行。“也就是說老百姓需要兌換多少,我們就發行多少。另外,只要老百姓有使用紙鈔的需求,人民銀行就不會停止紙鈔的供應。在可預見的將來,數字人民幣和紙鈔將長期並存。” 穆長春稱。

是否會對微信、支付寶帶來衝擊?

數字人民幣與各類貨幣及平臺的區別

數字人民幣和支付機構的關係,以及是否會對支付機構造成影響,此話題一直是業內的關切。

此前西南證券認爲,在DC/EP(即央行數字貨幣)正式落地後,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電子支付的部分業務,可能會被DC/EP整合,也將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衍生業務產生負面影響。

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衍生業務主要有兩類:金融類業務以及徵信、風控類業務。雖然官方尚未明確 DC/EP 落地與推廣機制, 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落地會分流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用戶,利用流量變現的金融類業務將會受到顯著的負面影響。

針對市場高度關注的數字人民幣對微信、支付寶等機構的影響,穆長春也首次給出了回應。

穆長春明確指出,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數字人民幣並不是同一個層面的概念:前兩者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在數字人民幣誕生以前,裏面承載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數字人民幣誕生以後,錢包裏裝的內容可能會增加一種,但大家仍然可以使用原有的錢包進行支付。

不過,因爲支付機構不得經營和變相經營貨幣的兌換和現金存取等業務,不具備爲M0定位的數字人民幣提供兌換服務的制度基礎。因此,按照現行法律制度要求,只能由商業銀行向大衆提供兌換數字人民幣的服務。穆長春進一步稱,因爲微信支付、支付寶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因此同樣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係。

穆長春進一步補充道,儘管不可兌換,但流通的服務仍舊可以由支付機構和其他商業銀行來承擔。

簡言之,支付寶、微信支付們只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貨幣,雙方並無業務衝突。但是即使如此,數字人民幣分流第三方支付的風險也仍然存在——在深圳的試點案例中,紅包是由將通過數字人民幣app直接發放,第三方支付平臺並沒有參與其中。

而從支付操作上來看,兩者體驗差異不大。理論上看,數字人民幣支持雙離線支付,不需要賬戶的綁定,沒有網絡也能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即使是在沒有信號的地方,在飛機上或者其他極端場景,數字人民幣都能完成支付。這一點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無法做到的。

在深圳的紅包試點中,消費者在使用數字人民幣時,不需要新開銀行賬戶,使用方式與微信支付寶類似,既可以掃碼支付,商家也可掃描客戶的收款二維碼進行收款。

數字人民幣如何監管?

數字人民幣還會出現“假鈔”嗎?在金融領域,監管必須緊跟業務發展。

針對數字人民幣監管,穆長春進一步透露了後續思路——堅持央行的中心化管理。

穆長春指出,央行是“銀行的銀行”,從這個定義來說,中央銀行的出現不是政府強加給市場的,而是由市場驅動的;只有集中化管理商業銀行體系的鑄幣儲備,實現集中的清結算安排,才能降低清結算成本,避免出現週期性的金融風險。

“由央行中心化發行數字人民幣,有利於抵禦加密資產和全球性穩定幣的侵蝕,實現支付即結算,提高商戶資金的週轉率,解決中小企業的流動性問題,提升貨幣政策的執行效率,有利於打破零售的支付壁壘和市場分割,避免市場扭曲,還可以防範和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爲,有效維護金融穩定。”

穆長春解釋,數字人民幣堅持央行中心化管理包含幾個要點:

一是要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額度,保證100%的準備金,杜絕超發。

二是要制定統一的業務標準、技術規範、安全標準和應用標準,實現指定機構的互聯互通,避免支付壁壘。

三是要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的信息。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錢包,統一數字人民幣認知體系,有效降低防僞成本,按照雙層運營原則,採用共建、共享方式由央行和指定運營機構共同開發錢包生態平臺,同時要實現各自的視覺識別和特色功能。

穆長春指出,現在市場上已經出現了假冒的數字人民幣錢包,“所以和紙鈔時代一樣,人民銀行依然面臨着防僞和防假的問題”。

四是要統籌建設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基礎設施,實現跨運營機構的互聯互通,保證不會出現支付壁壘。

穆長春明確,此舉一方面有利於抵禦加密資產和全球性穩定幣的侵蝕,防止貨幣發行權旁落。同時,也能夠實現支付即結算,提高商戶資金的週轉率,提升貨幣政策的執行效率。此外,也有利於打破零售的支付壁壘和市場分割,避免市場扭曲。

“中心化管理的體制下,央行可以防範和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爲,有效地維護金融穩定。”

(本文首發鈦媒體APP,作者 | 蔡鵬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