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10月23日發佈了新修訂的《上海期貨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新管理辦法增加了做市商分級管理條款,並對異常交易行爲豁免的規則進行適當調整擴充,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上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着做市交易機制的建立發展,做市業務已進入常態化運行階段,需通過做好做市商隊伍梯隊建設,對做市商實施分級管理,可以提升做市商參與積極性,保障做市商隊伍的穩定,不斷促進做市質量的提升。同時,交易所也可以根據不同品種、不同階段的特點和需要,靈活調整做市商的結構和數量,使做市機制的效用達到最大化,有效促進品種功能發揮。

對異常交易行爲豁免的規則進行適當調整擴充,上述負責人表示,可以在維持市場穩健運行前提下,爲做市商更好的參與做市業務留出更大空間,從而改善合約連續性,活躍合約,促進期貨功能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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