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督导检查和警示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企业下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走访中,民警对企业车辆GPS定位系统24小时动态监控、每月交通安全会召开记录、企业对驾驶人教育学习、企业对车辆性能、灭火器、安全带、反光贴等随车设施状况做详细检查,并要求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

同时,民警还为企业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要求企业负责人要时刻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注意交通安全,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止出现麻痹思想,自觉做到职责到位、遵章守法、安全到位,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王法权 相文婷 编辑:吕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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