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10月26日上午,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出台的扬州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实施意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各项目标和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量化。《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20条,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美食之都”提供坚强保障。

今年以来,扬州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总目标,坚持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的工作指导方针,高位统筹,协同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已开展国庆路、盐阜路、淮海路、甘泉路、东关街区等“四路一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等“四小”食品店专项整治,完成小作坊登记1133户,完成率100%;加强扬州盐水鹅、扬州包子等地方特色食品监管;中小学及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扬州市区28家商业综合体已有23家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扬州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治理行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市食安办副主任洪昊介绍,围绕食品安全问题,扬州将坚持综合施策,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的十大攻坚行动,并进一步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快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

洪昊表示,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制定并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强调从产地环境、种养殖业的源头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再到餐桌消费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将食品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纪委监委巡察内容。

通讯员 柏玮娜 交汇点记者 李源 见习记者 李鑫津 实习生 张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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