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梅州市大埔县公安民警积极协调银行、银联等多部门,机智细心指引被骗事主应对骗子,经过连续多日的不懈努力,虽几经周折,仍最终为事主成功追回被骗的4万元。

10月11日19时许,大埔县青溪派出所接事主丘某某报警称,其在青溪镇某村住家家中被人以贷款名义通过诈骗4万元,请求帮忙追回损失。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依托智慧新警务着手调查,发现事主被骗方式后,立即市反诈中心进行止付。因无法查获收款账户等关键信息,民警随即工商银行、银联中心等部门对涉事账户进行追寻并投诉。21时许,民警查询到事主资金被划入上海某某基金有限公司,马上该公司但未获回应。

10月12日,民警引导事主在中与嫌疑人周旋,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并加强与银行、银联等部门沟通协调。10月13日,嫌疑人将9866元打回事主工商银行账户,谎称这笔款项是“贷款”公司资金,需要通过事主工商银行账户打回其的“贷款”公司账户才能放款。在民警指引下,事主未将款项转到嫌疑人的账户,并按照民警要求继续保持以降低嫌疑人警惕,到开户行申请办理追偿业务。

民警再次提醒:办理贷款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陌生短信及网络贷款信息,不要轻易向别人透露个人身份、手机验证码等信息,放款前要先收费验资的贷款行为通常都是骗局!

全媒体记者 尹利勇 通讯员 陈伟东 丘振兴 文/图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事主

事主,拼为shìzhǔ,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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