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梅州市大埔縣公安民警積極協調銀行、銀聯等多部門,機智細心指引被騙事主應對騙子,經過連續多日的不懈努力,雖幾經周折,仍最終爲事主成功追回被騙的4萬元。

10月11日19時許,大埔縣青溪派出所接事主丘某某報警稱,其在青溪鎮某村住家家中被人以貸款名義通過詐騙4萬元,請求幫忙追回損失。接報後,該所民警立即依託智慧新警務着手調查,發現事主被騙方式後,立即市反詐中心進行止付。因無法查獲收款賬戶等關鍵信息,民警隨即工商銀行、銀聯中心等部門對涉事賬戶進行追尋並投訴。21時許,民警查詢到事主資金被劃入上海某某基金有限公司,馬上該公司但未獲回應。

10月12日,民警引導事主在中與嫌疑人周旋,闡明其中的利害關係,並加強與銀行、銀聯等部門溝通協調。10月13日,嫌疑人將9866元打回事主工商銀行賬戶,謊稱這筆款項是“貸款”公司資金,需要通過事主工商銀行賬戶打回其的“貸款”公司賬戶才能放款。在民警指引下,事主未將款項轉到嫌疑人的賬戶,並按照民警要求繼續保持以降低嫌疑人警惕,到開戶行申請辦理追償業務。

民警再次提醒:辦理貸款應選擇正規金融機構,不要輕信陌生短信及網絡貸款信息,不要輕易向別人透露個人身份、手機驗證碼等信息,放款前要先收費驗資的貸款行爲通常都是騙局!

全媒體記者 尹利勇 通訊員 陳偉東 丘振興 文/圖

本文相關詞條概念解析:

事主

事主,拼爲shìzhǔ,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被騙

吻了你的臉吻了你的臉吻了你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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