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婦女一直處於被壓迫的地位,多數都在男人的陰影下過着唯唯諾諾的生活,甚至男人有三妻四妾,她們也只能默不作聲。可是歷史中有三位“猛女”,她們在男人出軌後,都做出了讓男人想都不敢想的舉動。至於這三位“猛女”究竟是誰?又做出了哪些驚天大事?如果您想知道,就讓小編來爲您揭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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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封建社會,本質上是男權社會,女性的權利很低,甚至已經成爲了男性的附屬品。一旦男性在社會中出類拔萃,則其身邊的女人也形形色色,迎娶三妻四妾更實屬平常,並不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不過凡事都有例外,古代名人中,也有不少“妻管嚴”,其中就包括唐朝的房玄齡、明代的戚繼光和王陽明。這三位名人的老婆們,都是家中說一不二的悍婦,丈夫在外面風光無限,在家中卻只能任憑妻子擺佈,不敢有任何的怨言。當然,所謂的三妻四妾,也只是在牀上偷偷想想罷了。

在家庭中,丈夫出軌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不僅影響到家庭和諧,更會造成孩子一生的陰影。不過古代三位女子對付丈夫出軌的方法,卻值得現代女性參考與借鑑。

在東漢時期,曾有一位官員名叫黃允,他擅長撰寫詩文,並得到了當時太傅袁隗的賞識,甚至袁隗還準備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黃允當然高興,在他看來,只要成爲袁隗的女婿,就能找到一座堅實的靠山,自己的未來也必然光明無比。可是他已經成婚,家中的妻子夏侯氏已經成爲了他的絆腳石,這令其感到有些惱火,隨即寫下一封休書,準備將妻子休掉。

夏侯氏接到休書後淚流滿面,請求自己與黃家親屬好聚好散,準備幾桌豐盛的酒席招待黃家的親朋好友。可令黃允想不到的是,就在酒席宴上,夏侯氏居然痛斥黃允的惡行,並將他貪污腐敗的事全部抖出來,令丈夫顏面掃地。沒幾天,京城中便充斥着關於黃允的流言蜚語,氣的袁隗收回了嫁女兒的想法,令黃允竹籃打水一場空。

與此相比,宋代唐州比陽縣的一位富商之妻,所使用的手段更絕,甚至將丈夫逼到了“死衚衕”。這位富商名叫“王六郎”,他的妻子姓崔,也是一位富商家的女兒。一開始的時候,小兩口恩愛有加,家中也頗爲富足。不過隨着王六郎經常去外地做生意,兩個人的感情逐漸變淡,最後王六郎乾脆包養了一位歌女,準備將妻子徹底休掉。

崔氏並不是民間女,反而見識出衆,她通曉宋代的律法,當時宋代的律法規定,妻子對財產有一半的支配權。此後,崔氏便開始私藏財物,最後家中之物都被她變賣爲銀錢,揣進自己的腰包。直到王六郎休書到後,家中已經沒有了可以分割的財產,氣的王六郎只能爭取女兒的撫養權。然而縣官以王六郎迎娶妓女爲由,拒絕將女兒判給他撫養,王六郎只能空手而歸,帶着女子灰溜溜地逃往南方生活,最後因貧窮而客死他鄉。

最恐怖的女人,當屬浙江新安一位司馬家中的老婆。這位司馬大人的老婆姓陸,陸氏在家中頗爲狠辣,家中成員見到她猶如老鼠見了貓一樣。不過這位司馬大人雖然怕老婆,卻仍然是一肚子花花腸子,總是暗地裏偷腥,最後被老婆抓姦在牀。陸氏見自己的男人居然與其他女人鬼混在一起,頓時氣昏了頭,於是命人拿來剪刀,只一下,就將自己老公給“咔嚓”了,史書原文是“爲婦陸氏所妒,至刑厥夫爲閹人”。不得不說,陸氏的確有些“生猛”,做這種血腥之事居然連眉頭都不皺一下,實在是一位“狠人”。

男人離婚時的軟肋究竟是什麼?第一是失去財產,第二是丟人,第三就是丟掉命根子。以上三位“猛女”都能狠狠抓住男人的“命門”,讓自己的男人老老實實,俯首帖耳,的確值得現代女人蔘考與借鑑。不過小編還是奉勸各位女性朋友,第三種手段千萬不要學習與使用,畢竟現代是法治社會,貿然將對方“咔嚓”掉,是需要擔負法律責任的。最後我們還是希望夫妻二人相敬如賓、花好月圓、百年甜美,儘量不要以離婚的方式解決夫妻矛盾!

文瀾海潤工作室主編文秀才,本文撰寫:特約歷史撰稿人:常山趙子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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