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二胎政策的開放,三胎時代的即將來臨,孩子隨母姓的現象越來越普遍。

2017年,廈門晚報曾經做過一項調查,調查結果顯示,二胎隨父姓的佔77%,隨母姓的佔23%。

隨母姓的情況似乎並不是主流,但是不可否認,夫妻在生了二胎、三胎後,選擇孩子隨母姓的逐年成增長趨勢。生活中,我們遇見熟人帶兩個小孩,當問起小孩姓名時,往往會有老大姓張,我們也認爲老二同樣姓張的尷尬。

我們都知道,人的姓名其實就是一個符號,貌似姓什麼關係不大,也不必計較。而且,人們普遍認爲選擇一個孩子隨母姓還有利於打破封建傳統,是女性社會地位提高、意識覺醒的表現,是社會思想開放程度提高的表現,同時也有利於家庭的和睦。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又不是這個道理。

一、姓氏是一種文化,文化需要繼承。

人類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不同的民族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文化。姓氏文化是每個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久之它形成了一種傳統,一種文化標識。

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在西方國家,通常姓氏都是隨父親。姓氏隨父是一種不成文的“國際慣例”。

就歐美的一些國家來說,在姓氏格式上,西方往往有名字·姓(諾爾曼·白求恩),名字·父名·姓名(尼古拉·阿歷克賽維奇·奧斯特洛夫斯基)的組合。

而有些民族,是有名無姓,但也會加上父輩的名。如阿拉伯語系一般用名字·父名·祖父名,即三代人的名字。

中國人(漢族)的姓氏在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發展的的道路上,就經歷了姓和氏一體化的進程。姓產生於母系社會,人們按母系血緣分爲若干氏族,每個氏族以圖騰或居住地形成相區別的族號,即姓。同一母族人口增加,分爲若干支族,每個支族有區別於其他的稱號,即氏。

姓不變,氏可變。姓區別血統,氏區別子孫。

姓氏混合爲一開始於秦。秦以後,不在有“姓”、“氏”之分,我們統稱姓氏,而且,孩子都隨父姓。

這是中國姓氏文化的一個傳統,一種“格式”。

對於文化傳統,有些我們沒有必要去“打破”。

二、姓氏基因應該保持純正,有利於解開人類遺傳的奧祕。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發現,一個人所患疾病與其遺傳基因有着或多或少的聯繫,有時患同一種病的不同患者,即使服同一種藥,療效卻迥然不同,這就涉及“姓氏基因”問題。

“姓氏基因”是研究人類的一項重要課題。它與人的生老病死密切相關,有望找出疾病分佈與人羣的關係,從而使疾病診斷少走彎路。

19世紀,西方姓氏遺傳學家已經開始從世界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姓氏傳遞中找到了有關生命遺傳的信息,但效果極不明顯,最重要的原因是許多國家姓氏的傳遞歷史不夠長久也不夠連貫,也就是說找不到純正的姓氏遺傳基因。

而中國人大約在五千年前的伏羲氏時代,姓就被定爲世襲,是世界最早使用姓的國家,由父系傳遞,中國姓氏父傳子的方式垂直而穩定,無疑使得中國人的姓氏成爲“姓氏基因”研究的一大寶庫。

而二胎、三胎隨母姓,自然就打破了中國人“姓氏基因”的穩定性和純正性。

甚至,在若干年的以後,還會存在祖先的認同尋根問題。

三、隨母姓不是解決“男尊女卑”,反而會引發一些社會問題。

有人說,二胎開始孩子隨母姓是社會的思想進步、人們對男女平等的追求,是拋棄古時“男尊女卑”枷鎖的體現,是讓女性享有和男性一樣的權利。

其實,這種觀點是極其膚淺的,女性冠姓權不應該成爲男女平等的衡量標準。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兩性在政治、經濟、生活中享有同等的權利,負擔同等的義務。男女平等不是以打亂某種文化傳統爲前提。

況且,孩子隨母姓,已經凸顯一些社會問題。

比如,被外人猜忌以爲孩子沒有爸爸,是個野孩子,也有可能猜忌父母婚姻狀況,是單親家庭的孩子;

爺爺婆婆、外公外婆各自爲陣,對自家姓的孩子親,對對方姓的孩子不親,兩個孩子很難有歸屬感;

影響生活辦事以及上學,對於好事和好奇者,往往會不厭其煩的進行解釋。

影響手足關係,兩個孩子不同姓,很容易導致兩個孩子之間有隔閡,誰都不拿誰當親兄弟或者親姐妹,兩個人沒有深度溝通,也談不上感情。若干年以後,兩個孩子的後代之間更會沒有親情的感覺。

我國現行《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這是從人權的角度給予的規定,自我命名權,任何人無權干涉。

但是,從文化傳統繼承的角度來說,所謂打破傳統,孩子隨母姓的做法的確不可取。

爲了不斷文化傳承的根,請不要讓二胎三胎孩子隨母姓

強烈建議!二胎三胎孩子不要隨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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