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即日起,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启动为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工作。

此次工作适用对象为2019年1月21日《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保的,其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据了解,补缴社会保险后,退役军人退休金将会增多。此项工作截止受理时间为今年11月30日,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希望广大市民、网友相互转告,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迅速向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补缴,以便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切莫错过时机!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 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洛阳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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