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自即日起,根據上級相關要求,啓動爲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補繳社會保險工作。

此次工作適用對象爲2019年1月21日《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存在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和斷繳問題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入伍時未參保的,其入伍時間視爲首次參保時間。

據瞭解,補繳社會保險後,退役軍人退休金將會增多。此項工作截止受理時間爲今年11月30日,逾期不提交申請、不按規定辦理補繳的,視爲放棄補繳權益,不再受理。希望廣大市民、網友相互轉告,讓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迅速向原辦理安置手續相應層級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交申請、辦理補繳,以便享受到這項優惠政策。切莫錯過時機!

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辦理社會保險補繳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入伍批准書或應徵公民入伍政審表等入伍證明材料主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複印件);

2. 退出現役登記表(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複印件);

3.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 相關繳費記錄,如在多個地區參保的,須提供多地繳費證明或個人賬戶查詢單等繳費記錄憑證。

檔案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項材料。#洛陽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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