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3日,辽宁锦州独生子王良(化名)在迎娶第二任妻子当天,离奇从妻子家坠亡,留下了年近七旬的父母双亲无可依靠,但更让人心碎的是,这对老夫妻在饱尝失去独子之痛时,还不得不和两任儿媳妇打官司,争夺王良留下的183万存单。

据王良父亲王远(化名)所说,这183万虽然存在儿子名下,但却是自己的钱。当时自己和儿子一起存钱,由于忘记带身份证,就用了儿子的证件,但存单上的指印都是自己的,可以做鉴定,密码也是自己设置的,当时存完钱自己就将存单锁在保险柜里面了,一直是自己在保存。王良的两任妻子都无权继承这笔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良有两任妻子,和前任是2010年5月结婚,2016年12月离婚,两人育有一子,和现任是2019年3月8日登记结婚,同年3月23日,王良到现任家迎娶,离奇从现任家中坠楼死亡,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可能。

根据存单信息显示,这笔183万的存单是2016年9月8日,王良在锦州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存的。现在老人主张钱是自己的,儿子根本没能力赚这笔钱,两任儿媳妇都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这笔大额遗产,那么,到底谁有继承权呢?

我们抛开道德层面的公平孝顺人性不谈,仅从法律层面对这个案例进行分析:

1.这笔存单的主人是谁?从目前来看从王良。因为根据我国《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到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必须持本人证件并使用实名。现在存单虽然在王远手上,但仅仅是自己持有存单,并不足以证明存款属自己所有。

2.谁是这笔存款的法定继承人?前任、老夫妻、王良的孩子。183万是2016年9月8日存的,当时王良和前任还没有离婚,所以,应该是婚内财产,作为当时的妻子,前任及其孩子自然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所以,王良的父母自然也有权继承。

王良的现任妻子,是在2019年3月8日才和王良登记结婚的,所以相对于现任,这笔钱是王良的婚前财产,所以,她完全是没有继承资格的。

3.这笔钱算不算王良和前任的夫妻共同财产?若前任能够明确说出存款的银行、账号、数额等,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前任对上述证明存款存在的内容一概不知,则较难认定为共同财产。

4.183万最终会怎么分配?1/4比例继承。若前任无法证明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的继承方案为前任、王良父母、王良子,四个人各按1/4比例继承,具体数额司法部门可能会酌情考虑王良父母年迈无人赡养及子幼等因素予以倾斜。

5.如果能证明183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会怎么分配?前任先拿到1/2,剩下的91.5万前任、王良父母、王良子四人按照各1/4比例继承。

目前,王远老夫妇和两任儿媳有关儿子王良183万存单的确权官司仍在继续中,由于争议标的额巨大,仅和前任儿媳的两场确权官司就花费了4万多,还不算律师费等各项费用。

现在这183万元由于现任儿媳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加上定期存单未到期,老两口也取不出来。据媒体报道,老两口对前任儿媳援助不少,还曾给其钱买路虎车,每月给其生活费等。

李蜀黍认为,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论183万到底是不是王良本人赚来的钱存的,王良毕竟是家里独子,两个老人现在已经风烛残年无依无靠,难道不应该给他们留点养老钱吗?与其咄咄逼人,不如宽容让人,通过协商快速解决问题,让老人能平静地度过晚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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