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曾经在中国轰动一时,虽然说已经过去4年了,但是对于江歌的一些话题依旧是热度不减,网民谭斌因为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和漫画,被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27号上午,上海二中院通过在线庭审平台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先来回顾一下江歌案的大致过程,2016年10月3日,江歌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到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2017年12月20号,陈世峰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随后网民谭斌通过微博账号发布一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和漫画,江歌母亲认为谭斌发布的漫画和文章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

江秋莲在上诉之后,上海普陀法院对于谭斌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谭斌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一审宣判之后,江秋莲和谭斌双双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诉。

江秋莲认为,谭斌捏造江歌之死敛财骗取捐款的事实,对其进行诽谤,法院并没有进行认定,应当改判。谭斌认为,自己是通过微博了解江歌案,并且跟着舆论对江秋莲产生了偏见,发布的文章和漫画并不是原创,是因为在看了别人发布的言论之后跟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据了解,2018年9月25日到2018年10月18日,谭斌发布了两篇文章,在这两篇文章的首部附上了江歌的遗照,并且在遗照上添加了“婊子”“臭货”“活该死你”等一些有辱骂性的言语文字,随后谭斌又发布了17篇微博短文,连续骂江秋莲说江秋莲是社会毒瘤,人渣。

上海二中院认为,虽然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普及,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便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言论,在法律的允许下,你可以发表言论,但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言行不当构成犯罪,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上海二中院裁定驳回江秋莲谭斌的上诉,维持原判。

有的人说饭不能不吃,话不能不说。但是我想说的是,你吃饭的时候会吃一些变质的食物吗?如果不吃的话,那你为什么说话的时候要说一些诽谤他人,侮辱他人,攻击他人的言语呢?网络不是法外之界,任何人在网络上触犯了法律,都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谭斌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在网络上随意发表言论,指责他人,这本身就是触犯法律的,所以说不要在网络上跟风,发表自己的看法,没有证据,不要随意揣测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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