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我是小情,咱們又見面啦

59歲的何順珍每天都會接送孫女上學下學,回家洗衣做飯,這在普通人看來再正常不過的退休生活,可在她眼裏都是無可奈何的。

自從9年前,兒媳婦車禍去世後,孫女一直都在跟着她生活,而她的兒子卻對女兒不聞不問。年幼的孫女經常跟她哭訴:奶奶,我沒有媽媽了,爸爸也不要我,我該怎麼辦啊?

何順珍的兒子叫趙強,說是兒子,卻與她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因爲趙強是丈夫跟前妻所生的孩子。也就是,她現在照顧了9年的孫女,也跟她沒有血緣關係。

兒媳婦車禍去世時,孫女才1歲,何順珍覺得孩子太小實在可憐,就主動提出主動撫養。

孩子到了上學的年紀,在孩子身上花的錢越來越多。全家只有老公一個人掙錢,養一個花銷將越來越大女孩子,實在有些喫力。

就在這時,老家拆遷房的尾款到了。還不及高興的她,就被繼子找了門,說要帶走女兒,並讓何順珍搬出房子,還得賠償自己損失的十幾萬!?

趙強在2014年時,已經二婚,還與現任妻子孕有一女。他們一家三口居住在離何順珍不遠的小區內。

據趙強自己介紹,當初前妻是出車禍去世的,自己一個大男人又得上班又要照顧1歲多的女兒,實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他跟自己的父親和繼母商量,把孩子給他們撫養,並把妻子去世時所獲得的十幾萬一併給他們,算是減輕一些二老的壓力。

孩子從小的奶粉、尿不溼、以及幼兒園三年的學費,也都是趙強支付的,他的現任妻子雖然跟何順珍不對付,但爲孩子花錢,她對此也沒有任何異議。

但當孩子上小學時,何順珍突然把家裏的密碼鎖換了,聲稱要把趙強和他的妻子及小女兒趕出去。要是不搬走,每天回家就不給他們開門,看他們怎麼辦!

無奈之下,趙強只好帶着老婆與小女兒到外面租房住。

雖然房子是他的婚房,房產證上的名字也是自己,但何順珍在不經過他們的同意下,以大孫女上學報名有需要的名義下,強行撬開了他們的保險櫃,拿走了房產證。

在趙強心裏,自己的後媽爲人刻薄,嗜錢如命,經常人前一套人後一套。

明明之前拿了錢說幫忙撫養大女兒,現在卻又到處跟人說,他這個做父親的沒給孩子花過錢,都是她自己在承擔。最過分的是,何順珍還在大女兒面前,說自己各種不好,把他和孩子的關係弄的跟仇人一樣。

而在何順珍看來,自己的繼子纔是滿嘴謊話,沒有人性。

她嫁給趙強的父親後,沒有再生過自己沒有孩子,她把趙強當親生兒子般撫養了十幾年,又撫養他的女兒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換不來一句感謝就算了,還惹來一身的怨恨,她實在想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

自己賺的工資,也都花在了這個家中,前期的拆遷款也用於給繼子買了婚房,甚至自己還倒貼了一些,沒讓繼子出過一分錢。

婚房的確是他們老兩口和大孫女在住,可房貸也是他們在交啊。

現在尾款下來了,趙強又想要回女兒,還要自己還錢,讓他們老兩口搬出房子回老家去住,根本毫無天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雙方都認爲自己委屈,自己喫虧。爭執不下的一家人來到了《爲愛轉身》的舞臺上,要當着全國觀衆的面好好掰扯掰扯關於房子、票子、孩子的問題。

1,真相越是清晰,事實越是令人唏噓

趙強三歲喪母,在姑母家住過一段時間。村子裏的人愛嚼舌根,聽傳八卦。都說他母親的死是父親的責任,就是爲了娶何順珍過門。

但事實上,何順珍壓根跟這件事沒有任何關係,她嫁給趙強的父親時,趙強都已經8歲了。而趙強母親是意外去世,跟自己的老公也沒關係。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空穴來風的傳聞,讓趙強誤會了何順珍十幾年,以至於看不見她對這個家的所有付出。

2,溝通達不成共識,只注重自己的權益

前妻車禍賠款的確是十幾萬,可這錢不是一次性結清的,是根據法院判決,分期支付。

何順珍撫養孫女時,其實只拿到了9萬多,後來的錢,她沒再見過,更沒有聽趙強提起過。這也是爲什麼她會找趙強要錢的原因。

而趙強想着,既然繼母不承認自己給女兒花過錢,那根據轉賬記錄,就得把錢要回來,不能喫虧。

3,錢與權利

現在的婚房,的確是何順珍出的錢,不過據她所說,是趙強告訴他們,要是房產證上寫女兒的名字或是他們二老的名字,將來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還得花錢,不如直接寫自己的,既省事也省錢。

怎麼說,自己是獨生子,不留給兒子還能留給誰呢?

趙強因他們不懂法律,就沒花一分錢的把房子騙到了手。就算現在房產證在何順珍手上,從法律上來說,何順珍沒有佔有權,甚至都沒有居住權。要想住這個房子,必須要經過戶主本人的同意。

而趙強態度十分堅決的表明:不讓何順珍居住。

4,孩子的撫養權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倆人倒是達成了一致歸趙強所有。但何順珍對孫女很有感情不想強迫她,想讓孩子自己選擇跟着誰。

要是選擇了奶奶,那趙強以後就要給她支付工資。

這個要求聽上去不算過分,但是壓根不想讓何順珍佔便宜的趙強,選擇了用最殘酷也公正的法律手段爲自己爭取利益。

現場的法律專家爲何順珍解釋道:

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權利和義務。除非孩子的父母雙雙離世或是由於特殊原因(比如有精神問題,或是殘疾等)不能撫養子女的條件下,撫養權可以移交到祖父母及其他親人那裏。

而趙強的情況,顯然在以上兩條中均不符合。

因此,爺爺奶奶對大孫女的9年撫養,只能算是幫忙照顧。那既然是幫忙,就不具備法律上的義務,同時,也不具有法律所提供的權益保障。

也就是說,趙強要是同意把孩子給何順珍照顧,主動給她工資,是可以的。但趙強不想給何順珍錢的話,也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而且,不管孩子意願如何,趙強都有帶走女兒進行撫養的權利。

事情都明瞭後,趙強與何順珍都沒有爲愛轉身,全都選擇自行走下臺去。

趙強贏得了房子,得到了女兒的撫養權。但他對父母不孝,對女兒長達多年來不聞不問。他雖然在法律上佔盡了優勢,可在情感與道德上缺失的更多。

最後想給所有老人們一個建議:

老人們一定要對自己的資產保有主動權,子女再親也要有所防備纔行。不到最後,誰又敢相信,自己的最信任的人,是人還是鬼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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