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5

近日,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山河路与青阳路交叉口巡逻时,查获一辆涉嫌脱检的黑色轿车,就在民警进一步核实比对车辆信息时,有了新的发现。

10月17日早上10点左右,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驾驶员汤某脸色通红,车里散发着一股酒味,涉嫌酒后驾驶。于是民警立即对汤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9毫克每一百毫升血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了解,汤某昨晚喝完酒之后第二天起来觉得应该没事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便开车外出办事。以为早上出来不会遇到交警,可没曾想被抓个正着。

目前,对驾驶员汤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对其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警方提示

希望广大驾驶员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珍爱生命、远离酒驾,更不要驾驶年久脱检、具有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供稿:泗洪县局

编辑:邵宇杰

校审:陈 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