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着身份證去銀行取錢是一件特別正常的事,身份證本身便是證明其身份存在的有力證據。而在河北保定,某家郵政儲蓄銀行卻提出奇葩要求,讓其證明自己是“自己”。

10月25日,安女士想要娶定期存款6萬塊錢,便帶着身份證和銀行卡來到所在地的一家郵政儲蓄銀行。但是工作人員發現,她身份證上照片與其電子檔案的照片並不一致,所以讓安女士能給出其與證明其身份的證件,如此社保卡一類的帶有身份信息的證明。

在與銀行工作人員交涉的過程中,工作人員表示可以看得出來安女士確實是本人,但礙於規矩依然要求安女士提供相關的證明,證明其身份的存在。這讓安女士心有不滿,並拒絕了其無理要求。

通過此次事件,安女士也回憶起之前在儲蓄銀行發生了一起不愉快的事件。本身自己是來取錢,但結果工作人員表示讓其開通活期賬戶,將錢存進去,理由是沒有零錢能取。結果在安女士拒絕之後,工作人員依然開通活期賬戶,並且在活期賬戶內扣了三元的管理費用。對於銀行這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安女士表示非常氣憤,也想將此事曝光於衆,讓銀行得到相應的懲罰。

銀行也對此次事件作出回應,對於其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進行下崗學習處理,至於有身份證還讓其證明其身份的行爲是出於安全考慮,因爲電子檔案和身份證上的照片並不一致,爲了防止冒領行爲,工作人員只能通過當事人其餘的證件來判定其身份。

對於這樣的解釋,大家有什麼其餘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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