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有這樣的一羣人,他們曾經是師、團、營級幹部,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選擇了自主就業,不僅減輕了地方安置壓力,還爲當地經濟建設注入了新鮮活力,他們就是從部隊融入社會的自主擇業幹部。

如果細心的網友會發現,他們明明是幹部,爲什麼還要在標題上加引號?實際上,他們在役時的確是幹部,而且大部分還是一定職級的領導幹部,如今他們已經轉業回地方了,拿他們一些人的話說,自己既不是退休幹部,也不是計劃安置幹部,而是每月領取退役金的轉業人員,加上他們的關係,目前已由軍轉部門轉到了退役部門,所以一直期待《保障法》的出臺,給自己一個準確定位,這才能最終確定去不去引號。

當年,這些幹部之所以選擇自主就業,主要是考慮到自己在部隊服役時間較長,平時也照顧不到家庭,既然到了轉業的條件,也很希望用更多的時間來陪伴家人,彌補之前的不足,也沒必要再融入官場,正好也有【2001】3號精神支持,不僅能減輕地方的安置壓力,也就這樣心甘情願。

國家對於這部分幹部,一直都是非常關心的,一直都按照精神在爲他們提供生活,他們也感到非常寬心,不僅是退役軍人中一支非常穩定的中堅力量,也是一支思想絕對忠誠可靠的“戰士”。

在日常生活中,他們也主動利用一些機會,積極投入當地的經濟建設、抗洪搶險,有的加入了公益事業,有的參與了國防教育,也有的在家鄉帶動鄉親們共同致富……。

在他們的心目中,雖然曾經在部隊奉獻了很多年,但是國家對自己也一直不薄,他們也感到非常的知足,也從心底暗暗爲自己鼓勁,做事一定要對得起國家對自己的厚愛,所以一般也都不曾有什麼怨言。不過,也有個別不盡如人意。

據一名自主擇業幹部介紹,他們此前因爲部分退役金乘以係數的問題,部分認爲這違背了國家的相關精神,如果是國家的真實意願,他們也都毫無話說,另外在相關精神層面,他們享受與公務員相同職級待遇,比如在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取暖費、降溫費、體檢等方面,都應以相關精神落實,但是在各地實施的過程中,“一碗水”端得不夠平。

另一名自主擇業幹部,也說到了自己的遭遇,由於自己與某地退役事務部門一名領導比較熟悉,希望向領導彙報一下大家的心聲,因爲有的地方在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取暖費等方面,很多年來一直在落實,而在這名自主擇業幹部所在的地方,一項也沒有落實,所以便走進了這位領導朋友的辦公室。當說到其它一些省地市都落實了,爲什麼這個地方一直沒有的時候,這位領導淡淡回了一句:“不要和其它地方比”。

後來,這句話的意思,在當地自主擇業中間,引發了一場討論,讓一些自主擇業感到很受傷,反饋了三層意思:一是不該自己有的,他們一份都不要,這是他們該有的,爲什麼不行;二是都在按一個精神落實,憑什麼我們不一樣;三是都在一個“娘”的懷抱,難道“會哭的孩子纔有奶喝”?這也不是比不比的事。

對於這樣的情況,小編不便多發言,還是留給網友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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