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國田徑協會官方微信公號發佈消息稱,該協會對原有的《田徑項目參加世界大賽運動員教練員選拔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中國田協副主席田曉君專門表示:國家田徑隊在選拔運動員參加奧運會、世錦賽、亞運會、世界盃時,運動成績是決定運動員能否入選的唯一標準,不會附帶其他任何條件。

消息一出,立刻讓許多網友想起了此前因爲體能測試成績不佳,而在全國性賽事中意外“折戟”的傅園慧、謝振業、蘇炳添等一衆頂級現役運動員。也正因如此,這則本來可能只有體育專業人士纔會關注的新聞,纔在輿論場上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說句老實話,如果不是這次《辦法》修訂,包括我在內,很多普通人根本想象不到:原來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運動成績都不是決定運動員能否代表國家出戰的唯一標準。這個鮮爲人知的事實,顯然具有極強的“反常識”屬性。畢竟,在一般人看來,在田徑、游泳這類競技體育項目中,國家派遣運動成績最好、競技水平最高的人“爲國出征”,是天經地義、理所應當的事。

這樣一個簡單明瞭、婦孺皆知的道理,負責國家隊選拔工作的專業人士不可能不懂。近期,某些體育項目中出現的“體測定勝負”現象,已經令人大惑不解。過去一些與運動成績無關的其他選拔標準,更是背離競技體育精神,理當被及時糾正。

面對外界的猜測,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李建明曾表示,部分項目所進行的體能測試僅是督促運動員加強基礎體能的措施,不會影響高水平運動員參與奧運會等國際大賽的選拔。國家體育總局已經要求各項目中心總結體能測試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使體測更加科學,更貼近項目實際。

總結一項改革的意義,需要辨明誰在改革中喫虧、誰又在改革中受益。具體就“讓運動成績成爲唯一標準”這一改革而言,最直接的受益者當然是那些有着頂級競技水平,卻在其他方面受到不合理規定掣肘的運動員。與此同時,讓頂級運動員能夠脫穎而出的選拔制度,也有利於國家隊在國際賽事中取得更好的成績。當然,我國的競技體育事業與關心國家榮譽的廣大體育愛好者,都能間接感受到改革帶來的紅利。

相比之下,會在這項改革中利益受損的,只有那些過去憑硬實力無法進入第一梯隊,卻在其他因素的影響下,陰差陽錯“撿漏”入選的第二梯隊運動員。儘管這些運動員的努力同樣令人欽佩,但在競技體育中,因爲技不如人而把名額還給水平更高的人,算不得什麼委屈。反過來說,這其實也有利於激發他們自我精進的鬥志,以免這些運動員在成功“撿漏”的僥倖中沾沾自喜,而失去了自我提升的動力。

新版《辦法》最直觀的變化,就是去掉了舊版《辦法》中“國際比賽優於國內比賽,世界大賽優於一般國際比賽”和“發揮穩定的運動員優先選派”兩項內容,而將“同場競技、擇優入選”的原則確立了下來。這一方面爲運動員提供了一條統一而公平的“賽道”,使運動員可以專注於提高水平,而不必爲了比賽類別的不同而鑽營,另一方面也有效減少了“發揮穩定”這類模糊標準的干擾。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近期沸沸揚揚的“體測風波”,本來就沒有以條文形式體現在舊版《辦法》之中,但體育總局的有關回應,以及田協副主席“不會附帶其他任何條件”的表態,還是給憂心忡忡的公衆和運動員喫下了一顆“定心丸”。畢竟,倘若明年的奧運會能順利舉行,大家都希望中國隊能由競技水平最高,而非最會“應付體測”的運動員組成。

作者:楊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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