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做好当前疫情的防控工作,10月27日,金坛区卫生监督所协助指前镇监督分所开展公共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重点讲解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随着执法模式的改变,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双随机”检查将根据比例抽取乡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改变之前乡镇抽检率低的情况。要求经营者按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工作,避免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 同时向经营者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重点对消费者的健康管理、场所的通风消毒、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等方面。

本次参加培训的各类公共场所单位20多家,培训完成后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书面考核。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意识,以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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