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个在网吧认识的朋友告诉我,有个赚钱的方法,要不要试试看,我听后有了兴趣就问,“什么方法?”

“你有闲置的银行卡吗?”

“有啊,要银行卡做什么?”

“这个方法就是把你的闲置的银行卡卖给我,让我用1个月左右,我就给你钱,三张卡2000元怎么样?很轻松吧!要是你能保证15-30天不注销银行卡,我就给你加500元怎么样?”

“就卖个银行卡给你用一个月就可以了?”我心里其实嘀咕,有这么好的事?

“对,这个银行卡只要保证是自己是实名制注册的就行,而且你要保证不能说出去这个事。”

当时其实我心里就清楚他拿这个事肯定不干好事,但是我当时太缺钱了,没想那么多,反正一个月后就注销了,估计就算办了啥事估计也查不到什么。

“我当时就是这个心理,没想到没两个月就会因为这个事被拘留了,真的很后悔。”杨某这样说到。

以上就是一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的杨某自述。

在濮阳县办理的另一个案件中,黄某贩卖名下的银行卡后,该银行卡被诈骗分子利用涉嫌诈骗金额高达63万余元,涉案19起。

就像很多人想的那样,不就是卖个银行卡吗?我又没有诈骗别人,我又没有做坏事,为啥也能涉及犯罪?真的不能理解!但是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种轻松赚钱的方法,真的很不靠谱!

有这种想法的人大有人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然而现实是因为卖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被抓获的人是近期的第二起了,相同的原因,轻信他人,连卖给对方银行卡人的身份信息都不清楚,究其原因都是最近缺钱,明知道对方可能做坏事也没有想那么多。

现在信息网络高速发展,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被蝇头小利迷昏了头,成为你深恶痛绝的诈骗分子的帮手。

警方提示:

银行卡属于个人隐私物品,涉及个人重要身份信息,请勿贩卖给他人使用,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贩卖给他人后涉嫌犯罪案件也属于犯罪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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