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直播“激情打賞”將有冷靜期,但這還遠遠不夠

據媒體報道,針對激情打賞、高額打賞和未成年打賞三大問題,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將出臺指導規範,擬通過給用戶設置冷靜期,解決目前網絡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賞問題,並將使用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減少未成年人的打賞行爲。

據透露,接下來該協會還將推出主播分級分類的管理規範,這一系列組合拳,也迎來了網友的普遍點贊。

事實上,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直播領域確實是亂象紛呈。一些主播爲了獲益,用各種套路來誘導用戶消費。比如讓自己的公會(與直播平臺簽約的傳媒公司,負責招募、培養主播)給自己刷榜,通過烘托氣氛,帶動那些不明真相的網友來“打榜”;更有甚者,打着色情的擦邊球,引誘用戶刷禮物。

在這種行業逐利模式下,因爲激情打賞、高額打賞引發的紛爭,也屢見不鮮。像江蘇某公司會計挪用930萬公款給主播刷禮物,就曾引發軒然大波。

而且,打賞亂象的受害者不少還是未成年人。他們的分辨能力較低,更容易發生衝動型消費。比如此前就有媒體報道,深圳一位11歲女孩竟打賞主播140餘萬。

因此,最高法在今年明確規定,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相當於設置了一個“後悔”通道,減少了家長的損失。

但問題在於,它針對的只是未成年人,而如前所述,直播領域成年人被誘導消費的情況,同樣相當普遍。針對衝動型消費,的確需要有覆蓋範圍更廣的新的限制手段。

這次行業協會出手,在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打賞退款機制外,針對高額打賞,將要求平臺對單筆打賞的最高值進行限制;而針對“一定時間內的不斷打賞”,也就是激情打賞,則要求平臺給用戶設置冷靜期。也就是說,在冷靜期內,用戶可以要求返還款項。

其實,在消費領域有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在衝動型消費更容易發生的直播行業,也理應給用戶一定的“後悔權”。這種“後悔權”,不僅有助於讓用戶消費更加理性,更可以對各類主播起到約束作用,倒逼他們減少誘導、擦邊球行爲,通過高質量的內容來獲益。

不過得提醒的是,針對打賞額度的具體限制,對冷靜期的時間設定,仍然需要充分研判。因爲對於成年人來說,在法律意義上,他們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而且,衝動型打賞說到底還是一種自主行爲。如果一味限制收緊,導致主播和用戶之間的地位失衡,反而可能引發更多的紛爭,未必有利於行業的良性發展。

還得看到,這一系列行業規範,其制定和發佈主體是行業協會,而非立法機構或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固然可以督促平臺和從業者自律,卻無法像法律規章那樣,對亂象起到強制性的約束治理作用。那麼,一旦有平臺據不履行規範,又該如何處理?

從這個角度看,設置激情打賞冷靜期等操作,只是規範打賞亂象第一步。打賞亂象的打擊治理,既需要行業協會自律,完善行業內部的規則設計,同樣得在法律法規層面,對一些漏洞進行及時填補。比如,未來可以根據行業規範的執行情況以及遇到的問題,在法律法規層面,進行鍼對性的調整,及時將那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從行業內部規範升格爲具有法律效力的條文。

作者: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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