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28歲女子離家出走,留言稱自己“被打、生娃娃的工具”,引發關注。丈夫稱,妻子1992年出生,他們2008年在一起,有4個孩子,大兒子今年12歲。網友質疑女子曾在未成年時期遭性侵,對此丈夫稱不知情,稱“第一個小孩不是我的”。

不難看出,這個女孩爲什麼要離家出走,她在給其丈夫的留言中已經說得相當明白:

除了生4個孩子,該女子平時還被罵,甚至還不止一次被打。

這應該算是家暴,但女方好像並沒有報警或者說她不知道家暴也可以報警。

既然第一個孩子是在2008年就生出來,妻子是1992年人,那麼基本上可以判斷出這個女子當初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

丈夫稱第一個孩子不是他的,而妻子的微信留言表明孩子都是他的。這其中的內裏情節也許只有他們自己才明白。不管怎麼的,如果孩子是都丈夫的,那麼,這個男子很可能就是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了。這種行爲就觸犯了刑法。

從他老婆的留言中也可以看出來,這個28歲的家庭主婦在家裏就是沒有地位沒有發言權的。家暴、生育工具、不信任等一次一次戳痛了女子的心。一般說來,女性比較在意自己的親生骨肉,但凡還過得下去,她們絕不會丟下幾個孩子一走了之。

從女子的留言中也可以發現,這兩位能成爲一家人的原因是他們曾經深愛過,男子坦稱說自己要的是人,第一個孩子不是他的他不在意。而女子留言在結尾處也承認自己愛過丈夫。

既然他們深愛,就按照他們的經濟條件,要太多的孩子困難太多。

有網友表示,她他們當初就該採取節育措施,夫妻雙方收入有限,在深圳這樣的大城市,養活自己都捉襟見肘,再養四個孩子壓力可想而知。

貧賤夫妻百事哀,生活壓力下,柴米油鹽醬醋茶,他們夫妻間不再是相濡以沫,再加上丈夫對妻子的猜忌謾罵甚至毆打,感情有可能被磨沒了,留給他們的只是日復一日的過着看不見希望的生活。

無疑,最可憐的是孩子,目前,這個家基本上就是12歲的大孩子在照顧家,因爲大人要掙錢養家。

有網友表示,看丈夫這個表現也不像是能管好孩子的樣子。既然不想過了,就快刀斬亂麻,建議這位妻子回來離婚。

另外,對於這個女子來說,十幾歲生下孩子可以說年少無知或者是被誘騙,那現在身爲一個28歲的成年人丟下四個孩子一走了之難道就對嗎?逃避永遠不能解決事情,也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如果不想繼續這樣的生活,大可以坦坦蕩蕩說出來或者是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比如婦聯)。退一步說,即使是離婚,法律也有支持離婚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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