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中共中央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並解讀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徐麟說,建立中共中央新聞發佈制度,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歷史條件下,適應形勢發展和時代要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治國理政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

中共中央新聞發佈制度的建立有什麼重大意義?我國新聞發言制度是如何建立起來的?一起來看中國記協書記處原書記顧勇華,中央黨校報刊社社長、學習時報社長許寶健,廣西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鄭保衛的解讀。

中共中央新聞發佈制度建立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顧勇華:

此次中共中央新聞發佈會是中共中央新聞發佈會制度的首次實踐,是屬於黨的系統的一次發佈會。需注意的是,黨的新聞開放和信息公開並非從此時開始的。200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黨中央就向世界媒體開放了黨的代表大會,允許國內外媒體採訪報道。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也在新聞開放和信息公開方面有充分的體現。

設置此制度一方面有利於黨中央的決策、決定能迅速動員起全國人民,讓全國人民能充分了解黨的方針、政策。另一方面,在關鍵時刻黨中央也能通過新聞發佈會及時回應全國人民的關切,表明黨中央的態度,不光要使領導者知道,幹部知道,還要使廣大的羣衆知道,起到凝心聚力的作用,而這也是黨的爲人民服務的優良傳統。

許寶健:

這場新聞發佈會,上升到了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治國理政能力的制度建設層面。這一制度安排和創新,雖然不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的內容,但是它伴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而建立,不是偶然的,具有不同尋常的意義,也必然是一項長期堅持的黨內製度。 

鄭保衛:

中共中央建立新聞發佈制度,是在我國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大背景下,在我國面臨國內外複雜形勢以及傳媒生態環境複雜多變的現實情況下,確立的一種信息發佈制度;是把實現黨務信息公開作爲黨中央適應形勢發展和時代要求的重要舉措;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治國理政能力的一種重要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

中共中央新聞發佈制度的建立,其意義在於通過新聞發佈會方式把黨中央的重要信息公之於衆,告之於民,讓全黨和全國人民能夠及時瞭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進而團結在黨中央周圍,去爲實現黨的政治目標和戰略任務共同奮鬥,同時也可以起到監督作用,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能夠很好地貫徹落實。

同時,這也是在全媒體時代黨中央牢牢把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實現正確輿論導向,爲治國理政、定國安邦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密切與人民羣衆聯繫,樹立黨的良好形象的一種政治設計。

另外,作爲一種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中共中央新聞發佈制度的建立可以促進黨的新聞發佈制度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推動黨治國理政能力的制度創新。

相比政府的新聞發佈會,有何不一樣?

顧勇華:

對比政府系統的新聞發佈會,中共中央新聞發佈會上的議題可能更聚焦國家層面的方針、戰略及黨的最高會議層面的新事項、新變化等內容

許寶健:

相比其他的新聞發佈會,建立中共中央新聞發佈制度,以中共中央名義對黨的重大決定、重要政策、重要事項進行新聞發佈,是中國共產黨高度自信的具體展示和體現,也是講好中國故事,講好中國共產黨的故事最有權威性、最有吸引力、最有影響力的方式。

在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時代背景下,世界更加關注中國方案、中國經驗、中國實踐,更加關注世界上最大的政黨是怎麼治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的。現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和政黨都轉而以積極的目光和態度,迫切探尋中國共產黨的治理“密碼”。

中共中央新聞發佈制度的建立表明,中國共產黨沒有什麼“密碼”,只有“明碼”,中國共產黨完全可以以更加開放、更加開明的姿態展示給世界,只要你願意傾聽。

鄭保衛:

一是發佈主體不同。以往的政府新聞發佈會,發佈主體是國務院所屬各級部委辦局及各省區市政府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而中共中央新聞發佈會的發佈主體是中共中央相關部門,主要是宣傳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以及由中共中央有關部門邀請的政府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以10月30日的這次發佈會爲例,發佈主體是中共中央宣傳部及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括中央宣傳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王曉暉、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江金權、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韓文秀,另外還邀請了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包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寧吉喆,科學技術部黨組書記、部長王志剛。

二是發佈內容不同。相比較政府的新聞發佈,中共中央的新聞發佈在內容上主要是就黨中央工作中一些重大問題舉行新聞發佈。例如10月30日的發佈會,其主要內容是介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解讀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三是發佈頻次不同。政府的新聞發佈通常頻次會多一些,因爲政府工作相對更加具體些,凡涉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百姓生產生活的重要事件,凡羣衆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一些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事件、社會羣體事件等都要舉行新聞發佈會,有些還要定期舉行新聞發佈,通報情況。而中共中央的新聞發佈頻次相對會少些。通常會在黨中央召開重要工作會議、出臺重要方針政策、作出重大決策部署、進行重要人事變動等情況下才會舉行新聞發佈會。不過,隨着中共中央新聞發佈制度的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今後的發佈會頻次會逐步增加。

中共中央新聞發佈會的主題和內容可能包括哪些?

鄭保衛:

我想主要會包括以下方面

(1) 黨中央舉行的重要會議,如黨代會、中共中央全會、中紀委會議等。

(2) 黨的重要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定與頒佈。

(3) 黨代會、中共中央全會的報告解讀和精神傳達。

(4) 黨中央就全國性及全局性工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5) 黨中央作出的重要人事調整和變動。

(6) 黨中央認爲需要向全國公開發布的重要信息。

中國新聞發佈制度發展沿革

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工具和方式,積極開展宣傳鼓動工作。比如,周恩來在國共兩黨和談期間經常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中共和談的主張,揭露國民黨“假和談真內戰”的陰謀。

新中國成立初期,具有標誌性意義的中國政府新聞發佈會是在1965年9月29日,由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陳毅舉行的第一場新聞發佈會。這也是新中國成立後,在國內首開先例的新聞發佈會。

中國政府在改革開放後舉行的第一場制度化的新聞發佈會是在1982年3月26日,在外交部門廳舉行。

1983年2月,中央要求外交部和對外交往較多的國務院各部門建立新聞發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發佈新聞。

1983年3月1日,時任外交部新聞司司長的齊懷遠向中外記者宣佈:中國外交部從即日起建立發言人制度。

1983年4月23日,中國記協首次向中外記者介紹國務院各部委和人民團體的發言人,正式宣佈我國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1983年6月,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六屆一次會議首次舉行新聞發佈會。從此,兩會建立的新聞發佈會的制度一直延續至今。

1983年下半年,中央提出建立全國新聞發言人制度。國家統計局、外經貿部、國臺辦等部門的發言人也逐漸走到前臺。

1987年,中宣部、中央對外宣傳領導小組聯合發文,就國務院新聞發言人制度作出規範:國務院會議作出的可以公開報道的重要決定,由國務院新聞發言人定期(每月1到2次)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加以介紹,還可以就一個時期國內政治、經濟、文化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和羣衆關心的問題發佈新聞並答記者問。

198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新聞改革座談會紀要》,對中央政治局和國務院會議發佈工作的制度化,健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舉行新聞發佈會,記者招待會提出了積極建議。

1989年4月4日,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新聞發佈會、記者招待會。”

隨後,各部委紛紛設立新聞發言人,中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設明顯加快。

不過,在2003年之前,新聞發佈在實際工作中發揮的作用,與中央要求還有距離。

2003年的“非典”成了政府新聞發佈工作的推進器。中國政府在2003年4月18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從4月20日起,衛生部每天下午4點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疫情,由中央電視臺直播。截至6月24日北京解除疫情,一共連續67天召開新聞發佈會。

同時,爲了提升新聞發佈質量和水平,對新聞發言人的培訓進一步加強。

從2004年起,政府權威的信息出口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連續3年保持發佈會50場以上的數量,發佈的主題涉及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

2004年4月,中共中央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對外宣傳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指出,“建立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國務院各部委及省級政府三個層次的新聞發佈工作機制,明確職責,注重策劃,加大對新聞發言人的培訓力度,提高新聞發佈的效果和權威性,做到經常化和制度化”。

2004年12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首次公開了62個部委75名新聞發言人的聯繫方式。與此同時,各地政府的新聞發佈會工作走上正軌,廣東、上海、南京等地政府紛紛設立政府新聞發言人並定期舉辦新聞發佈會。

2005年中共中央領導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工作報告上批示:“圍繞大局和重要題材,準確發佈信息,正面引導輿論;樹立良好形象,積極擴大影響,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6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大力推行政府公開,完善政府新聞發佈制度和信息公佈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辦事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問責制,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2006年將工作重點轉向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新聞發佈制度建設上。在2006年推進了公安部、衛生部、教育部的例行發佈制度,同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武在2006年底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會繼續推進更多部委舉辦例行新聞發佈會,定期發佈會政府信息和新聞。

200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開始實施。

2010年中央部委11位黨委新聞發言人集體亮相。至此,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系逐漸形成。

2011年國資委公佈了121位央企的新聞發言人名單。發言人隊伍從無到有,不斷壯大,新聞發佈的程序和功能逐步理順,帶來了較好的傳播效果。

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

2016年2月17日,中辦、國辦聯合發佈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指出,重大決策除應保密的決策前要公開,遇重大突發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採訪,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

2016年7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在政府信息公開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政務輿情回應的主體責任,回應內容、回應的時效性要求,發言人的容錯機制、培訓及能力提升等。

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要求推進“五公開”,做好政策解讀,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參考資料:

李曉虎.中國政府新聞發佈機制研究[D].上海:復旦大學,2007.

說明:廣西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博士生尹延永和畢業研究生張喆喆爲本文提供了相關資料。

本文來源:“傳媒茶話會”微信公號

本文編輯: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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